• 瀏覽: 71,270
  • 回覆: 58
  • 追帖: 2
引用:
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7:47 PM 發表
請注意

基本法23條未立法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關香港鬼事????
用現有條例就夠 唔使等 23條, 23條唔夠現有法例辣

或者用以下條例郁佢


煽動叛亂

煽惑他人干犯叛逆罪  
(普通法 — 與實質罪行相同:終身監禁)

作出或企圖作出/準備作出/與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煽動語言文字。  
(第200章第10條 — 第一次定罪監禁2年及罰款5,000元,其後定罪監禁3年)

叛國

鼓動外國人入侵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200章第2條 — 終身監禁)

分裂國家

大致為叛逆罪所涵蓋  
(第200章第2條 — 終身監禁)

大致為有關叛逆的初步及從犯罪行所涵蓋  
(普通法/第200章第159A及159G條 — 終身監禁)


顛覆

已大致為涉及叛逆的初步及從犯罪行所涵蓋。  
(普通法/第200章第159A及159G條 — 終身監禁)



引用:
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7:49 PM 發表


你認為「合法」? 你是挑戰法律?

那我倒有興趣你如何可將「煽動叛亂」罪弄致「合法」!


那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雪山獅子旗」是代表「支持藏獨」, 是不爭的事實!) ...
叫佢去為民主、人權, 反'政治逼害'陳水扁, 分裂台南先, 睇下馬英九會唔會支持這綠營朋友既民主、人權?



引用:
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7:51 PM 發表
呢到既人真係十分like將事情化大

之前有人同我講,我post呢份野都當犯法

post呢份野都當犯法??



引用:
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7:53 PM 發表

香港回歸左未? 香港係咪中國的地方城市?

我係引出香港現有法例, 唔係23條
《香港回歸條例》第6條修訂了《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附表8,規定:

            「1. 在任何條文中對女皇陛下、皇室、官方、英國政府或國務大臣(或相類名稱、詞語或詞句)的提述,在條文內容與以下所有權有關或涉及以下事務或關係的情況下,須解釋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主管機關的提述─

                + 香港特別行政區土地的所有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的事務;
                + 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2. 在任何條文中對女皇陛下、皇室、官方、英國政府或國務大臣(或相類名稱、詞語或詞句)的提述,在文意並非第1條所指明者的情況下,須解釋為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提述。」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7:55 PM 發表


我點知你地呀??????
又關我乜事? 又唔係我話你, 你搵番話你的網友問清楚

你呢類報紙報導我都 quote過, 拿它門的犯駁點討論



引用:
原帖由 neostar 於 2008-11-9 07:47 PM 發表


中X 晨口甘早 奧X政治化 左 ga la .......   
避而不談 ....... 請勿將擦X 擦上[正字]上來 先 得 ga ching

定係避左xx 不談 先 ching ,有X務 冇 Z利 , 係Y 都有得 sell la  ...
想點 free tibet先?



做乜 show藏獨旗先 ?




引用:
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8:08 PM 發表
有呀

o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以及

因為我狂post出黎,佢地個個話我煩
佢地不滿你, 唔係變成不滿政府引起推翻政府的可能, 所以條例不適用於你身上









[ 本帖最後由 小學程度的博士 於 2008-11-9 08:14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music3 於 2008-11-9 08:14 PM 發表
為何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樓主﹐你唔明白香港法律精神﹐唔係話一定企係當權者一面。
西方法律﹐係作為一個當權者同市民的公契。
所以﹐你所以為“利用納稅 ...

圍擾的場面﹐如果陳巧文要拉﹐就先拉左圍住陳巧文的國內同胞先﹐唔該。
國內同胞真係極有機會引起騷動。
陳巧文衝出示威區, 不依公務人員指示引起騷亂, 告得

呢件垃圾拿了納稅人錢去英國讀書, 入港大唔守規則在 hall飲酒, 浪費納稅人錢, 依家自己不守法, 還好意思拿法援, 衰過大陸蝗蟲拿綜援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引用:
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1 PM 發表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而認為她係維護緊市民的言論自由
你有言論自由去反你家人, 但你家人也有權踢你出家門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7 PM 發表

你會唔會有太多假定?
何以見得藏獨會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還有藏獨有可能發生咩?

我唔支持藏獨
唔代表我要打壓支持藏獨的言論
立場唔同就要打壓對方?
同一言堂有咩分別 ...
藏獨是在美國資金支持下進行, 獨立後, 美軍名正言順像在東歐般設置導彈, 有咩奇?



引用:
原帖由 白眉道人 於 2008-11-9 08:32 PM 發表


堂堂一個中國人唔應該剩係唔支持藏獨﹐應該名正言順反對藏獨。。。。

陳巧文的言論自由應受法律保護﹐但社會一樣可以大力聲討。。。。打壓藏獨根本是合情合理
一個社會當然以照顧大部份人既利益為依歸

陳巧文要搞獨立, 唔該去蘇格蘭、夏威夷、南塞奧梯、去伊拉克、巴勒士坦做人肉炸彈, 反對基督教逼害回教人士



港大女生陳巧文再度手持西藏旗子向中共副主席示威

(挪威西藏之聲7月8日報導)聲援西藏問題的香港大學女生陳巧文昨天星期一在到訪香港的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出席晚宴時,再度拿起「雪山獅子旗」,與其他多個人權團體進行示威。

據香港媒體消息,昨天(7日)傍晚,到訪香港的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在金鐘一間酒店,出席特區政府為他開設的晚宴時,來自多個團體,超過一百人在酒店外示威,其中一批示威人士,企圖抬紙棺材進入會場,一度同警方推撞。

參加示威活動的香港大學女生陳巧文再度手持象徵西藏的「雪山獅子旗」,走出示威區,一度同警方對峙。



引用:
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8:48 PM 發表


你點解要幫中共講說話

而唔幫番香港人 ???

法律係死既,人係生既,佢咁做係幫緊香港,你地就個個好似法官咁話佢犯呢樣果樣

你是中共網特乎????
點解快閃強姦案被告無言論自由? 佢可唔可以用基本法做晃子辯護?

你做乜要窒礙 neo會員的言論自由?



引用:
原帖由 tasila 於 2008-11-9 08:53 PM 發表


其實現實上, 統一或分裂, 其重點永遠不會在"道德"或"人道感情" 之上, 而在於有沒有"力量" , 以及有沒有"需要"還有該地區人民的"意願".

若某地區認為自己脫離當權政體, 對自己的地區有利發展的話, 這就先解決 ...
關臭巧文乜事? 佢有去過西藏了解? 佢有無看過達賴奴役西藏人既歷史? 佢有無抗議達賴逼害雄天信仰? 呢 d垃圾言論自由既背後動機就係要針對現有政府, 管他會帶來戰禍給大部份中國人民, 臭巧文正自私精, 衰過大陸蝗蟲

[ 本帖最後由 小學程度的博士 於 2008-11-9 09:03 P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9:04 PM 發表

佢幫到香港爭取言論自由

佢幫到西藏爭取獨立自由

西藏人咁想獨立,其實好應該俾佢獨立
言論自由幾時都有, 你我都自由發表, 蘋果、東方、明報、大紀元日日出版, 唔使煞有戒事的為一個自私精擔心香港會無言論自由

西藏爭取獨立自由的只有一班當年既得利益者, 佢地倡導既亦都係唔乎合 95%藏民自由、人權的政教合一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