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交一下有關中國飛機
早期既飛機既編號系感樣
唔系叫殲-X,而系叫XX式,以定型年份來分,例如56式(J-5),59式(J-6),62式(J-7)
而未定型既飛機就以用途來區分,例如戰鬥機就叫東風,強擊機就叫雄鷹,作為一個小小知識介紹一下。
東風 104
自中國自行設計制造殲教 1 (呢部機後面會有介紹)展開之后,瀋陽飛機設計室就在蘇聯飛機設計專家馬爾道文的幫助下,醞釀自行設計飛機的下一個目標,向超音速噴氣式殲擊機邁進。1958 年 4 月,飛機設計室提出設計東風 104 殲擊機的設想,飛機的設計 M 數為 1.4,升限 18,000 米,能夠全天候作戰。
1958 年席捲全國的“大躍進”浪潮、追求高指標的風氣影響下,自行設計飛機的性能指標一路攀升,1958 年 8 月,航空工業局根據空軍的要求,決定將飛機設計室提出的東風 104 殲擊機的 M 數提高到 1.8,升限提高到 20,000 米,裝兩台紅旗二號發動機,並將飛機改名為東風 107。
東風107
后來趙爾陸部長帶隊到哈軍工參觀學習,在東風 113 高指標的影響下,又將東風 107 飛機的最大速度提高到 M2。1958 年 11 月,瀋陽飛機廠制成東風 107 木質全機模型送北京審查。當月,國家航空產品試制小組正式批准進行研制。12 月,瀋陽飛機廠基本完成東風 107 生產圖設計。1959 年 2 月,東風 107 飛機設計圖紙送蘇聯諮詢,並在蘇聯做了氣動力試驗。5 月,蘇聯有關部門正式提出諮詢意見,認為飛機採用的變攻角活動機翼布局和發動機的選擇不盡合理,飛行速度將達不到 M2 的指標,只能達到 M1.8,還可能出現不安定現象,建議採用大后掠角的固定三角翼。根據蘇聯方向的諮詢意見、飛機設計室對東風 107 原設計做了較大更改,M 數 1.8,升限 20,000 米,定名為東風 107A,于 1959 年 10 月完成初步設計。1959 年 12 月,上級決定東風 107A 下馬,為東風 113 讓路。東風 107 初始階段還能按科學規律辦事,
東風 113
在 1958 年春,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空軍工程係為了進行畢業設計,要求各專業從本專業做起,共同設計一種新式殲擊機,當時並未準備研制。初始設計性能為 M 數 2.0,高度 20,000 米。各種技術性能超過美國 F-105 戰鬥轟炸機,當年 8 月完成方案論證和總體及部件設計草圖。后來國防科委領導將作戰對象定為美國 1958 年剛剛裝備部隊的 F-104 戰鬥機,遂將性能指標大為提高,開始設計號稱“雙二五”,即飛行速度 M 數為 2.5,升限 25,000 米的殲擊機,當時這種性能的殲擊機世界上還沒有。要求 9 月下旬設計出來,送北京審查。同月,航空工業局奉命下達《關于試制東風 113 高速殲擊機的決定》,要求瀋陽飛機廠、瀋陽發動機廠同時研制兩種高性能殲擊機——東風 107 和東風 113 及其配套的發動機。1958 年 11 月,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派 400 人到有關工廠成立設計機構。瀋陽飛機廠成立第二飛機設計室,負責設計東風 113 殲擊機。東風 113 的設計工作障礙重重,舉步維艱。1960 年 4 月,東風 113 圖紙設計基本完成,但新材料供應不上。最重要的問題是飛機飛行速度超過了“熱障”,當時國內的工業基礎條件根本不具備,耐高温材料和有關成品均無着落,試制工作進展很慢。如果採用國內已有的材料,飛行速度就會降低到 M 數 1.8,升限亦大為降低;如果等新材科研制出來,則飛機試制將大為延遲。東風 113 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加之瀋陽飛機廠任務很重,也無力同時進行兩種殲擊機的研制。1961 午 6 月,東風 113 研制正式中止。東風 113 立志“越英趕美”,設計指標嚴重脫離我國國情和航空工業實際,最后以失敗告終。
[ 本帖最後由 hellowhite123 於 2008-6-30 08:38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