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使唔好意思....再post多幾次都無問題
外國人對香港既關注係一樣客觀存在既嘢,至於陳太如何解釋成因同事實無關係
邏輯方面,佢用咗兩點去講,你可以批評佢唔清楚,但係不能用其中一點作邏輯推論既重心,如果用咗,你後面既論點好可能變得多餘,因為大前提出錯。
至於你講既現代企業制度,不能作為論點,因為公司既組織有很多不同既變化,有唔少公司在香港成立分公司,但在香港既部份沒有分拆,屬全資擁有,不能透過賣股票去解決問題。有些外國人投資在不動產,沒有短期內可以套現既方法,亦有外國人是從事service方面既工作,社會既穩定對於生意運作有直接影響。所以你對陳太既批評不公。
至於“鑽石能量水”既例子,係一個宣傳/推銷既問題,可能係誇大可能是失實,但與你批評既錯誤邏輯無關。最後你批評"有人以“科學”“民主”之名,來推銷自己的商品或理念。",事實上與你上面既論點無類推關係,不能作為文章既總結,因為陳太在文中沒有任何推銷既行為,如果你把最後"能量水"那段獨立成文,就唔會出現呢種情況。
我因為長期從事語言邏輯既research,所以有感而發,請理解。
[ 本帖最後由 hotpotforever 於 2007-12-2 01:26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