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積極推動立法,指出立法是平常和自然的事。她的一些言論曾引起爭論。
「難道計程車司機、酒樓侍應、麥當勞服務員會逐條跟我討論?只有專家會去讀草案,例如立法會議員、法律界和學者。」(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會議中回應有人建議擴大向市民諮詢的規模,2002年9月26日。)
但亦有人認為泛民主派同樣以咄咄逼人的態度逼使政府擱置立法。
2002年12月15日,約20,000至60,000人遊行反對立法。截至12月24日,反對團體已收集了190,000個市民的簽名反對立法。
2002年12月19日,龍緯汶、曾健成(阿牛)、孔令瑜等壓力團體代表在立法會痛陳立法的害處,詳見會議記錄:http://www.legco.gov.hk/yr02-03/chinese/panels/se/minutes/ajse1219.pdf
2003年7月1日,特區回歸紀念日,約35萬至50萬市民上街參與七一遊行,從銅鑼灣步行到政府總部,反對23條立法。參與遊行的人數大大超過政府預期
7月5日,政府就23條立法作出3項的讓步,董建華宣佈修改原草案條文,包括:
~刪除可取締內地從屬組織的條款;
~加入公眾利益抗辯理由;
~取消警察入屋搜查權。
7月6日,香港自由黨宣佈黨魁田北俊因與政府的意見不一致,辭去行政會議成員一職,表示反對政府倉促立法。隨著自由黨的反對,香港立法會中不可能有足夠的支持票通過條例。政府經過通宵會議後,在7月7日(也是董建華的66歲生日,亦同時是七七蘆溝橋事變的六十六周年日)凌晨1時57分宣佈無限期押後提交《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二讀。
7月9日晚上,有大約30000至50000人在立法會門外的皇后像廣場、遮打花園及附近的街道上集會,反對23條立法。在集會接近完結時,立法會議員黃宜弘乘坐立法會安排的巴士離開立法會大樓時,在車上對示威群眾舉起中指,這一幕被正在直播集會的電視台攝入鏡頭內,引起市民極大反響。有教育界人士批評立法會議員舉起不文手勢會做成壞榜樣。
9月5日,董建華宣佈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承諾先搞好經濟,並會再次充份諮詢市民,達到共識後才再立法;重申沒有時間表。
2004年9月,2004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結束,自由黨晉身立法會第2大黨的地位,黨魁田北俊即時向董建華建議重新提交23條草案予立法會諮詢,但為董建華所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