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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司機被指強姦及非禮女兒後,趁家人探監時指示他們干擾女兒作供,司機雖在強姦案獲無罪釋放,但他和其母及弟事後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囚4年9月至6年半,律政司認為他們刑期不當,並指案件原自強姦指控,罪行嚴重,而原審官判刑時給予的判刑扣減亦嫌太多,要求上訴庭覆核。上訴庭今(7日)聽畢陳詞後,同意原本判刑過輕,把3人加監至6年至9年半。3人原本已服刑完畢並獲釋,現須再次收監服刑。
 
至於3人認為定罪不當及判過高的上訴,亦全部被駁回。
 
X父曾叫妻子帶X離港免上庭
涉及今次聆訊的3名被告為:女事主X的父親、祖母及叔父,他們均被裁定於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間,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使X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有證供,X父並曾著妻子在案件開審前離港,意圖使她們不能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
 

女事主X的父親曾叫母親及弟弟著X不要在庭上指證他。
 
3人去年及今年初已刑滿出獄
X父被囚6年半,X父的母及弟則被判囚4年9個月,經上訴庭加刑後,X父改囚9年半,其母及弟則加監至6年。庭上透露,X父本月2日已獲釋,X父的母及弟則於去年獲釋,三人均須再入獄服刑。
 
案件沿自強姦案性質嚴重
律政司代表稱,這宗案件涉及妨礙一宗強姦案的司法公正,強姦屬嚴重罪行,X的父親在該案原被控2項強姦及5項非禮罪,因眾被告作出干擾行為,最終令X父脫去所有性侵罪名,惟原審官的刑期卻未能反映其嚴重性。
 
X父在事件中直接得益
律政司續指,X父是始作俑者,他在妨礙司法的案中直接得益,認為他的總量刑應為9年。此外,原審法官判刑時認為合適刑期約8年半,考慮他因涉強姦案被還押460多天,把他的兩罪判刑同期執行,最終減至6年半,但律政司認為扣減過多。
 
扣留期間犯案罪加一等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指,一般人在保釋期間干犯另一罪行,已屬罪加一等,X父親在扣押期間干犯,並憑他「一己力量」,聯同其母及弟,令他原要面對的強姦案無疾而終,潘官說:「仲想果單案獲扣減?佢一手做成架喎﹗」
 
曾叫X打扮性感上庭玩串個party
至於X的祖母和叔叔(即X父的母親及弟弟),律政司認為兩人雖然非始作俑者,但角色不可或缺。X父於案發時被還柙,要透過兩人接觸X,當時X只有14歲,兩人不斷向X施壓,干擾她作供,如叔叔著X要打扮性感暴露上庭,又說:「玩串個party。」律政司強調,出於親情而犯案不是求情理由,他們干擾的是其親人。
 
辯方稱不能假設X父必定強姦罪成
X父的代表律師回應指,不能假設X父必定在強姦案中會被定罪,又指若不扣減該400多天,對X父而言已屬懲罰。X的祖母現已年逾70歲,她已深感後悔,她當時因兒子要求才犯案。
 
X現與母親同住
控方透露,X現已19歲,社署原有跟進其情況,但現在已沒再跟進,她現和母親同住。X母亦有涉及妨礙司法公正案,並被判囚3年9個月,她未有就案件上訴。
 
全家都不知悔改,抵你哋加監!!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906417/父涉姦女後迫改口供-3被告求減刑不遂加監至6至9年半-須再服刑



加監!! 


引用:
原帖由 maomao_mc 於 2023-6-8 12:34 發表


 
巴士司機被指強姦及非禮女兒後,趁家人探監時指示他們干擾女兒作供,司機雖在強姦案獲無罪釋放,但 ...
重點係
X現與母親同住
控方透露,X現已19歲,社署原有跟進其情況,但現在已沒再跟進,她現和母親同住。X母亦有涉及妨礙司法公正案,並被判囚3年9個月,她未有就案件上訴。
 
「社署已經唔係第一次失職!」已經唔係 第一單 兒童性侵案 交 社署接手 支援 受害人。
為保香港安全,建立和平社區,社署這個部門還有需要留低嗎?



家家有本淫賤的經


[隱藏]
真係抵死  犯強姦自己親女都未知死,再玩大啲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幫佢既 妻子 母親 兄弟 全部抵死。


人渣


賤人, 扺加監


判刑過輕


一人犯法全家坐監,正宗冚家剷。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aomao_mc 於 2023-6-8 12:34 發表


 
巴士司機被指強姦及非禮女兒後,趁家人探監時指示他們干擾女兒作供,司機雖在強姦案獲無罪釋放,但 ...
法官都離譜,兩個唔同案,唔同時間發生,但同期執行?


咁即係鼓勵被告妨礙司法公正。
因為唔成功都好,同期執行下冇成本。
法官肯定判錯,但法官錯冇行果責任囉。


……
妨礙司法的案中直接得益,認為他的總量刑應為9年。此外,原審法官判刑時認為合適刑期約8年半,考慮他因涉強姦案被還押460多天,把他的兩罪判刑同期執行



政府應該廣泛引入AI,替代低效失職社署食環等


三個字:抵鳩死!


主題標籤 #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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