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696
  • 回覆: 1
+2
同事夾份買彩券要有商有量,否則隨時鬧上法庭!加拿大有班工廠工人平時會夾份買彩券,結果中了5,000萬加元(約2.9億港元)頭獎,24人每人實際分到190萬加元(約1,100萬港元)獎金。有1名工人因為放假關係未有夾錢,回來才發現無得分獎金,怒極將24名同事告上法庭。結果,因為其訴求有一定理據,法院接納其訴訟,最終雙方還達成了保密協議和解。
 

24名同事夾份買彩券中頭獎,另有同事因放假無夾份無錢分,怒極提告。(資料圖片)
 
事件其實發2011年,近日再度引起關注獲多個外媒及華文傳媒報道,令事件再度瘋傳。當年加拿大男子貝茨(Christopher Bates )在安大略省龐巴迪公司(Bombardier)的工廠工作,他放假期間同事夾份買彩券中頭獎,結果發現自己無得分錢,怒極控告24名同事。
 
該期彩券頭獎金達5,000萬加元,24個同事每人實收約190萬加元獎金。貝茨其實有份創立同事夾份買彩券的彩池,認為自己有權分得獎金,但同事們反駁,同事彩池有「no pay no play」(不付錢不參加)原則,即該期彩券貝茨正放假沒夾錢,沒理由要分他一份。而且同事們不是每期都買,只會在頭獎獎金超過3,000萬才夾份。
 
事實上,貝茨不是唯一一個要求分獎金的人,有部份同事都錯過夾份機會,當時出現各式索賠,令博彩公司暫停頒獎金,最後除了其中2宗索賠個案外,並他所有個案都被法院拒絕,最終博彩公司先將獎金分成26份,其中2份送由法院保管,等待判決出爐。
 

事件原本有多人索賠,法院考慮後只受理其2宗。(資料圖片)
 
案件原訂要在多倫多法院審10天,貝茨在庭上供稱,買彩券時他正在放假,上班後馬上找同事,即彩池話事人穆爾西(Sherif Morsi)對談,質疑對方為何不幫他墊支買彩券的錢,穆爾西解釋當時沒幫手買,是因為另一工人仍欠他錢。貝茨的律師科克倫( Michael Cochrane )認為,貝茨是同事彩池的成員,其他成員對他有誠信義務。
 
原以為是場激烈論戰,但到審訊第2天,雙方即達成最終和解,協議條款保密,至今未公開,只透露雙方對結果感滿意。
 
律師科克倫提醒,同事間夾份買彩卷是平常事,但有多點要注意,形容不是扔個硬幣入信封就了事。首先,彩池的負責人要清楚自己的責任,包括如何持有資金、根據團體協議買彩券及如何分配獎金等。另外,夾錢的同事必要清晰理解,自己必須限定時間內付錢,明確知道有什麼人夾份、誰是負責人,才能知道中獎時的下一步。
 
24同事中3億,每人實際分到190萬加元(約1,100萬港元)獎金,每人少挪500萬立即和解比放假同事,好過益律師啦!!  
 
原文網址: 24同事夾份買彩券中3億!放假工人無錢分怒提告 鬧上法庭結果是…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899765?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因為當成員工福利?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