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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定論死於急性心臟病,咁梗係告唔入誤殺!所以判襲擊罪!好合理!


引用:
原帖由 newdis02 於 2023-3-30 21:55 發表

律政司可以上訢🤣
而家係律政署改控普通襲擊罪(因死者死於自身心臟病,一定告唔入誤殺),罪名成立,上乜訴!



以上好多人真係法律盲,以佢地邏輯,如我截人糊大三元,嗰個人激死左(因心臟病),咁我又要被告誤殺!


引用:
原帖由 lpj88 於 2023-3-31 13:44 發表

如果死於心臟病, 點解又襲擊罪成囚7日?
即襲擊引至心臟病啦, 留左條尾比人上訴.
佢地有肢體碰撞,互有損傷,所以有襲擊!但法醫只證明死者死於心臟病,而身體輕傷冇引至心臟病!如襲擊者重擊死者心口做成嚴重瘀傷,先有可能推論襲擊引至心臟病!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青瓜俠 於 2023-3-31 13:56 發表

頭一點,死者係有錯,但不表示襲擊無罪...
(後兩點不用答)
其實你有冇睇內文,襲擊罪成7日監!



網上好多標題黨,什至乜都冇去理解就以自己主觀意願就發表評論!又見警察、律師、司法制度就上晒身!

死者同被告有肢體衝突,唔係被告撳住死者打,反之係死者佔優打被告!但兩者都只有輕微皮外傷!
死者至死原因係突發心臟病!呢個係成件案關鍵!被告只係犯左襲擊罪!而且做成傷害非常輕微!



引用:
原帖由 YM_羅蘭仕 於 2023-4-1 11:12 發表

普通襲擊罪最高一年,呢單7日?真係聞所未聞。退休福利?
引致市民仇警,對法庭失信心。法官大人想點?
呀叻仔,襲擊罪要睇受襲者傷害程度,甪乜襲擊,推撞拳頭互打,同用棍棒打到重傷,判罪刑罰一樣?
普通襲擊都係無傷勢,通常罰款,今次坐7日係法官想罰重D!

[ 本帖最後由 lamlampeter1 於 2023-4-1 13: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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