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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窮人死緊呀
再審過呀



引用:
原帖由 lamlampeter1 於 2023-3-30 21:55 發表

法醫定論死於急性心臟病,咁梗係告唔入誤殺!所以判襲擊罪!好合理!
如果調轉;死個位係心臟病發嘅退休警,而打人嘅係黃人,你估鄉土藍人會點講呀!



7日?點服人


引用:
原帖由 chiangmaiwolf 於 2023-3-30 22:08 發表

如果是心臟病發
又無理由告誤殺
對被告也要公道....
如果沒有發生爭執,死者唔會死於心臟病



[隱藏]
幾十歳仲未收火。


引用:
原帖由 數據佬 於 2023-3-30 22:35 發表

睇開D啦!鬼叫係好人咩!
應該係;睇開啲啦!鬼叫打人嗰位係警察咩!





移民走啦。香港玩完。


無天理


引用:
原帖由 dannyocean 於 2023-3-30 23:06 發表

罰3000只有律師先得,警察冇呢種特權
警察仲勁,打死人都只係判7日。





[隱藏]
警察打死人,七日


做愛期間心臟病發死亡,可以告條女殺人嗎?🤭


法律面前,窮人含L


引用:
原帖由 pp炸蝦 於 2023-3-30 22:21 發表

即係你未回覆前,我都己經知你講廢話喇!
打死人只判7日, 重大聲夾惡, 天理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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