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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管工被指不滿分居妻在中秋節與男子約會,趁妻子返家時尾隨入屋,涉嫌一晚內4度強姦妻子及1次強行肛交。妻子其後趁該丈夫入睡後致電鄰居求救,結果執法人員上門將其丈夫拘捕。涉案管工早前被裁定2項強姦罪成,但非自願肛交及另2項強罪則不成立。被告另外在開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今天(22日)他於高院就3罪被原訟庭法官張慧玲判監7年半。法官斥責被告案發時與人通姦另有女友,卻指摘事主與人約會屬雙重標準。法官又強調即使丈夫亦不可違反妻子意願與她性交。

代號CSC的被告現年44歲,原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一單位,4度強姦現年43歲的妻子X,及在X不同意下與她肛交。控方案情完結後,其中1項強姦罪獲法官指示陪審團裁定脫罪,陪審團最終裁定被告面對的非法肛交及1項強姦罪罪名不成立,餘下2項強姦罪罪成。被告另於2019年7月因與另一名女子發展情侶關係,但女方鬧分手,被告即恐嚇她會把2人性交片上載互聯網,最終因刑恐罪被判囚4個月。法官今引述X的報告指,X在審訊時才得悉被告有婚外情故感不忿,X亦受到事件影響。法官又指被告沒有使用避孕套且向X使用過分武力均構成加刑因素。
X審訊時作供指,2019年9月13日中秋節,她與1名男子外出後獨自回家。當晚上近12時抵埗,開門之際被告突然衝出,先把她推入屋,再將推她入房,扯她的衣服及扯甩她內褲,又用USB線綁着她雙手,與她性交並在她體內射精。之後被告再2度強姦她,把護膚品樽及爽膚水樽塞入她的下體,及強行與她肛交。被告承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被告在還押期間,曾在裁判法院提堂後致電X及寄信給她,要求她撒控,否則會「以自己方法」解決。
有前科案底,實衰硬...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性侵分居妻後要求妻撤控-地盤管工強姦妨礙司法公正囚7年半-083131187.html



 
 
呢單係咪冇陪審團所以告得入


判決合理 


正趴街嚟……又用樽又肛交


[隱藏]
 
鹹到出汁 🙈
官的女秘書成面紅晒

[ 本帖最後由 Hermas.妹妹 於 2023-2-22 17:57 編輯 ]



邊抵可憐


引用:
原帖由 bestsinger2 於 2023-2-22 17:30 發表

呢單係咪冇陪審團所以告得入
 
 
我唔明其他的揾陪嬸屯做乜, 放犯的孭鑊呀?

[ 本帖最後由 cwilson1 於 2023-2-22 18:11 編輯 ]



勁過四仔


香港男人超人


[隱藏]
 
之後被告再2度強姦她,把護膚品樽及爽膚水樽塞入她的下體


呢個人渣都算 極品,好黎好去唔得嘅。抵死


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