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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ters 於 2023-1-28 00:30 發表
2019 年反修例期間,9月15日北角衝突中被捕的陳以晉,因被捕時身穿「岳」字樣上衣,被網民稱為「岳義士」。陳以晉事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襲警等三項罪名,判囚十個月,於 2020年12月刑滿出獄。陳以晉今(27 日)發文指「被警毆打致頭破血流,反被警方追索賠償」,表示收到政府信件,因受傷警員放取了 78日全薪病假,警務處長有權追討相關補償金,合共 15萬 5850 元。

信中指,陳以晉在2019 ...
抵撚死你做錯仲覺得自已岩?冇悔意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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