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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法院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為國安案抗辯,律政司申請終極上訴許可失敗,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提請人大常委



肥佬黎寧願被送番內地受審,定寧願在香港沒有律師下自辯?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500453/日報-港聞-港倘無律師接案-黎可送內地審訊



送返內地可能無命回來


又係食花生,等睇戲既時候


支持!
送佢回內地受審!
最好在內地服刑!
👍



[隱藏]
終於打開口牌要立送終法


引用:
原帖由 好逸惡勞 於 2022-12-5 13:10 發表
送返內地可能無命回來
咁又唔錯,免得佢返黎繼續分裂國家 



正呀


引用:
原帖由 williamsze31 於 2022-12-5 13:14 發表
支持!
送佢回內地受審!
最好在內地服刑!
👍
連累戴妖痴瘋毛婆人生更精彩同人格卑劣嗰個都大陸審就最好



有律師接案都應該送內地審訊...


[隱藏]
情節嚴重的,香港審訊坐監,內地審訊隨時槍斃,VIP待遇。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