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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2-12-1 14:12
在下不是教徒但閱讀中看過自掙論Vs神恩論的爭辯。
如果某人認為救贖是可以自掙的(我一心信主,行好事、好布施、去教堂、努力研讀聖經等等),那麼神是否就必須救贖某人,「不能」拒絕給予天堂入門票嗎?
某人既相信神號稱「全知全能」,但又「不能」拒絕給某人門票,那某人的訴求豈非超越神?
回到今次人大釋法,我看到許多評論說終審庭該像我等網民般堅決持支捍衛國家安全,拒絕肥佬黎請外國律師參與國安案件辯護。否則就請出人大來釋法打臉這班假髮人。
我認為這裡網民們都有個假設,就是只要我是一心支持捍衛國家安全,人大就該給出我要的答案拒絕外國律師,「不能」有其他解釋(譬如乎合某些條件下容許外國律師參與)?就如我一心信神,神就「不能」拒絕給我門票了?
首任律政司梁愛詩可不該歸類「假髮人」吧?她昨日撰文支持終審庭判決,並問「釋法?釋哪條法?」
人大釋法結果未知,專家們在多番政治協商後會否得出一個解釋文既保證國家安全又容許外國律師參與以示香港開放、司法獨立呢?一切靜候結果,但從梁的撰文中可見,容許外國律師並非等如不愛國不顧及國家安全,這不是非黑即白的選擇題。
直線國國王雖然見識有限不知何謂平面立體, 但只要在自己的國度開心過活每一天, 此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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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2-12-1 15:13
引用: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12-1 14:12 發表
在下不是教徒但閱讀中看過自掙論Vs神恩論的爭辯。
如果某人認為救贖是可以自掙的(我一心信主,行好事、好布施、去教堂、努力研讀聖經等等),那麼神是否就必須救贖某人,「不能」拒絕給予天堂入門票嗎?
某人既相信神號稱「全知全能」,但又「不能」拒絕給某人門票,那某人的訴求豈非超越神?
回到今次人大釋法,我看到許多評論說終審庭該像我等網民般堅決持支捍衛國家安全,拒絕肥佬黎請外國律師參與國安案件辯護。否則 ... 今次釋法,應該係釋國安法,而不是釋基本法,國安法條文不受基本法約束,例如案件可移交內地審。
香港國安法第五十八條 : 根據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管轄案件時,犯罪嫌疑人自被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辯護律師可以依法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
釋法可以在律師資格上有所澄清,如外籍律師要乎合本港執業資格,如有例外,要交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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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22-12-1 15:34
引用:原帖由 PaoHow 於 2022-12-1 15:13 發表
今次釋法,應該係釋國安法,而不是釋基本法,國安法條文不受基本法約束,例如案件可移交內地審。
香港國安法第五十八條 : 根據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管轄案件時,犯罪嫌疑人自被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辯護律師可以依法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
釋法可以在律師資格上有所澄清,如外籍律師要乎合本港執業資格,如有例外,要交由 ... 這是梁的部份撰文。我的意見是人大那群專家會比一般網民看到更多資料、考慮更多。如果他們不是一刀切,大家不要太失望。我看到梁撰文下面的評論多指她「老懵董」,我認為非常要不得。
********
她續指出,按《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在法庭上為其代理和獲司法補救。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條說明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5條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不過,梁愛詩指上述自由並非毫無限制,基於國家安全,可受限制,但必須以法律規定,而限制必須與目的相稱。她提到香港法庭對聘請外國大律師來港參與訴訟,已有一套成熟的原則,應依照本地法律辦理。
文中梁愛詩反駁「有人謂英國律師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不懂也沒有經驗」,反問:「香港大律師又有多少經驗?」她認為,畢竟國安法案件在其他國家總比香港多,如果法庭認為案中律師合資格的話,沒有理由反對。她續指《基本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又稱:「香港律師又有多少理解?」,但認為香港回歸25年已積聚了不少案例,有些還有海外大律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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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22-12-1 17:46
引用: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12-1 15:34 發表
這是梁的部份撰文。我的意見是人大那群專家會比一般網民看到更多資料、考慮更多。如果他們不是一刀切,大家不要太失望。我看到梁撰文下面的評論多指她「老懵董」,我認為非常要不得。
********
她續指出,按《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在法庭上為其代理和獲司法補救。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條說明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5 ... 咁咪即係當初中央錯,明知香港無人有足夠法律知識,仍然搞港式審訊。實際當初就應該大陸執法中陸審先係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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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22-12-1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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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2-12-1 17:46 發表
咁咪即係當初中央錯,明知香港無人有足夠法律知識,仍然搞港式審訊。實際當初就應該大陸執法中陸審先係正確 世上每個國家都要按實際狀況新增、修補、詮釋法律,如果這些措施都形容為「當初……(犯)錯」,那就叫「犯錯」吧,誰叫政府不能如神般全知全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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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22-12-3 04:04
引用: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12-1 14:12 發表
在下不是教徒但閱讀中看過自掙論Vs神恩論的爭辯。
如果某人認為救贖是可以自掙的(我一心信主,行好事、好布施、去教堂、努力研讀聖經等等),那麼神是否就必須救贖某人,「不能」拒絕給予天堂入門票嗎?
某人既相信神號稱「全知全能」,但又「不能」拒絕給某人門票,那某人的訴求豈非超越神?
回到今次人大釋法,我看到許多評論說終審庭該像我等網民般堅決持支捍衛國家安全,拒絕肥佬黎請外國律師參與國安案件辯護。否則 ... 答容許外國伴律司,舍窮等如美國周國安法找外所外藉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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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22-12-3 04:30
有冇預定論?其實上天堂同去主題樂園一樣,
門票(救恩)俾咗你,樂園(天堂)開放俾你入去,
但你埋到門口(死咗)都可以決定唔入,
你諗住去(信咗主)一日未坐車去到樂園,一日都可以改變行程(叛出)。
甚至到入咗去都可以出返出嚟(純我個人認為),
今次單嘢要釋法,我覺得好正常,美國嘅辯方律師一樣要喺美國執業,
結果係點講對香港人了解中央嘅諗法同了解現實世界嘅運作亦有好處。
1 其實有爭拗咪釋法囉!唔通等啲連中文名都唔識寫嘅三姑六婆嚟拗條法例嘅原意係乜?!
2 其實唔係唔俾外國律人師,不過係要求要係香港律師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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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22-12-3 04:51
引用:原帖由 貓男 於 2022-12-3 04:30 發表
有冇預定論?其實上天堂同去主題樂園一樣,
門票(救恩)俾咗你,樂園(天堂)開放俾你入去,
但你埋到門口(死咗)都可以決定唔入,
你諗住去(信咗主)一日未坐車去到樂園,一日都可以改變行程(叛出)。
甚至到入咗去都可以出返出嚟(純我個人認為),
今次單嘢要釋法,我覺得好正常,美國嘅辯方律師一樣要喺美國執業,
結果係點講對香港人了解中央嘅諗法同了解現實世界嘅運作亦有好處。
... 印象中美國只有加洲及紐約州,允許外國籍人士考律師牌
考到就可以係呢兩個州執業
其他州有規定要美籍至可以執業
去到聯邦法院做辯護律師,更加唔駛講,冇可能有外籍律師做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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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22-12-3 04:52
引用:原帖由 貓男 於 2022-12-3 04:30 發表
有冇預定論?其實上天堂同去主題樂園一樣,
門票(救恩)俾咗你,樂園(天堂)開放俾你入去,
但你埋到門口(死咗)都可以決定唔入,
你諗住去(信咗主)一日未坐車去到樂園,一日都可以改變行程(叛出)。
甚至到入咗去都可以出返出嚟(純我個人認為),
今次單嘢要釋法,我覺得好正常,美國嘅辯方律師一樣要喺美國執業,
結果係點講對香港人了解中央嘅諗法同了解現實世界嘅運作亦有好處。
... 是的,后來有人想出「自由意志」來解決自掙Vs神恩。這說法的重點是讓人意會到你能進樂園,神恩必須是原因之一,即是你很幸運。否則把一切都歸功於自掙,便會失去謙卑了。
*****
我猜就算釋法最后要求是外籍律師要有香港執照便能參與國安法案件,一樣罵聲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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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22-12-3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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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2-12-3 04:51 發表
印象中美國只有加洲及紐約州,允許外國籍人士考律師牌
考到就可以係呢兩個州執業
其他州有規定要美籍至可以執業
去到聯邦法院做辯護律師,更加唔駛講,冇可能有外籍律師做辯護 師兄我打個譬如,梁家傑是香港執業的大律師了?他代表肥佬,在現在氛圍下網民們會收貨梁不會洩露機密損害國家安全?
我因要晨跑,所以早起。大家都咁早不用睡多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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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22-12-3 05:56
引用: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12-3 04:58 發表
師兄我打個譬如,梁家傑是香港執業的大律師了?他代表肥佬,在現在氛圍下網民們會收貨梁不會洩露機密損害國家安全?
我因要晨跑,所以早起。大家都咁早不用睡多陣嗎? 你舉梁家傑,舉得好
點解肥佬唔搵梁家傑?
即使有幾多人對梁唔信任係另一回事
佢係香港人執業律師,本身就"名正言順",呢四個字好重要
再講,身為重大刑事案被告,出錢請律師目的何在? 當然係想打贏場官司
辯護律師會斟酌案情,有幾大把握勝算,係咪採用無罪辯護
或者認為必敗無疑,認罪求減刑或最好打到唔駛坐監
律師有唔同領域專長,專打刑事案,商事法,家事婚姻,或爭產....
國安法係新法,冇律師有經驗,大家都係摸索
重點係,對香港政治,文化生活,各方都了解香港律師,係咪比較勝算高?
搵個洋律師,對香港事務唔知頭唔知路,可能連生果日報,係接呢單CASE時至知有呢份報紙
試問點可能比本地律師更勝任,甚至可能打完呢單官司,一世都冇機會再黎香港
再請問肥佬請洋律師動機為何? 想打贏官司? 唔合理喎?
有理由懷疑洋律師背後係幫外國情治單位做事,黎香港探一下港版國安法玩邊科
或者打聽一下,從呢單CASE了解香港政府手上是否持有咩野機密charge肥佬
梁家傑同洋律師兩者比較,當然係後者洩密機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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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22-12-3 06:19
引用: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2-12-3 05:56 發表
你舉梁家傑,舉得好
點解肥佬唔搵梁家傑?
即使有幾多人對梁唔信任係另一回事
佢係香港人執業律師,本身就"名正言順",呢四個字好重要
再講,身為重大刑事案被告,出錢請律師目的何在? 當然係想打贏場官司
辯護律師會斟酌案情,有幾大把握勝算,係咪採用無罪辯護
或者認為必敗無疑,認罪求減刑或最好打到唔駛坐監
律師有唔同領域專長,專打刑事案,商事法,家事婚姻,或爭產....
國安法係新法 ... 吓,一個在黑暴最烈期間公開對青年人講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的香港大律師,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會少於一個未見有黑底的外籍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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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22-12-3 07:19
討論法律細節條文大可不必。在肥佬黎是百份百的政治事件,涉及癲覆政權。在這層級下,法律必然是為政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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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22-12-3 10:03
引用: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12-3 06:19 發表
吓,一個在黑暴最烈期間公開對青年人講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的香港大律師,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會少於一個未見有黑底的外籍大律師? 冇所謂
講左意見,預左大家冇交集
就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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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22-12-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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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2-12-3 10:03 發表
冇所謂
講左意見,預左大家冇交集
就這樣啦 呵呵,本來就是交換意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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