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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非誠勿妖 於 2022-11-29 06:21 發表
不小心撞死人原來只係判罰3000蚊同停牌半年咋,以後大家揸車可以放心!撞死人無問題!
還要看實際情況,莫非你跳軌,火車司機也要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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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exfht 於 2022-11-28 23:30 發表

惟法證調查發現,涉案路段一旁的樹枝會阻擋被告的視線,使她可能無法及早注意走在行人路上的事主。而且由事主踏出馬路直至她被撞到的瞬間,時間短至不足以讓被告反應過來,而即使被告能夠及時作出反應,加上剎車器的發動時間,被告依然難以避免撞到事主。

有根有據的
睇唔清楚唔係應該再減速,甚至停車咩?


因為路牌寫50,所以可以唔理狀況而行53就ok,咁趣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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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非誠勿妖 於 2022-11-29 06:21 發表
不小心撞死人原來只係判罰3000蚊同停牌半年咋,以後大家揸車可以放心!撞死人無問題!
當你唔係一名於跨國律師事務所出任合夥人的女律師,情況一唔一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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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fceddie 於 2022-11-29 08:27 發表

呢句至係關鍵喎。如果佢冇超速,我認為罪名唔應該成立。
“政府化驗所專家話唔夠去反應剎車,車係會直撞行人”
咁政府部門要孭鑊喎,該路段行50太快了,改20應該停得切?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Samam 於 2022-11-29 12:28 發表

籐條打壞人都判七年,無牌衆籌過億老千騙子罰4差,撞屎人仲抵,只罰3000,d黃人仲話香港冇聞煮豉油😁
越有錢越有豉油。
但大大部分曱甴係窮L,所以就會覺得冇鼓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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