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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過界,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讓世界相信香港司法仍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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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作為三權之上,應該履行對法院監督責任,該出聲就要出聲,該出手就要出手,該施壓就更應向法院施壓


引用:
原帖由 Georgeguo 於 2022-11-26 21:17 發表
你已過界,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讓世界相信香港司法仍得到尊重。
講咁邊單先???



[隱藏]
香港法庭算吧啦


引用:
原帖由 孺子牛 於 2022-11-26 23:02 發表

講咁邊單先???
唔知點解代表左我果個



頂得住壓力。值得尊敬!贊!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2-11-26 22:45 發表
特首作為三權之上,應該履行對法院監督責任,該出聲就要出聲,該出手就要出手,該施壓就更應向法院施壓
林奠話不可議論假髮淫



引用:
原帖由 @海東青 於 2022-11-28 19:14 發表

林奠話不可議論假髮淫
不可議論,但應該動手
可惜警察錯過三萬人集會的大好機會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Georgeguo 於 2022-11-28 16:15 發表
頂得住壓力。值得尊敬!贊!
英國法律係無中國國安法,只有英國國安法,完全無壓力。



引用:
原帖由 Georgeguo 於 2022-11-28 16:15 發表
頂得住壓力。值得尊敬!贊!
但頂唔住可能被制裁壓力。



法官頂得住痰代表一班說三道四貌似京官代表的壓力,根據香港一貫做法辦案,值得尊敬!


引用:
原帖由 Georgeguo 於 2022-11-28 16:15 發表
頂得住壓力。值得尊敬!贊!
乜嘢壓力,唔出糧畀佢哋?
抑或好似尾國咁制裁佢哋?




愚民被引領不尊重法例,不尊重法律呈序,反而支持有頭有面的人說了算的人治。

當法例上不清楚,法庭是否要揣摩上意,私自改變基本法認許的現行玩法配合上意?定係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法庭將法例上不清楚的地方揚出來,是否係做到嘢?

國安法講明不用陪審員,大家照跟,乜事都冇。如果國安法一早講明不能用外國律師,同樣會乜事都冇。

要作出釋法行動,代表乜?係給法例補鑊,定係給那些不願揣摩上意配合的人打臉?誰人給打臉。



[隱藏]
當這個法庭係由違反自己對國家效忠誓言嘅人擔任法官嘅話,不被尊重係必然嘅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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