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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6個嘢係第一次咁樣違反《社團條例》, 好似只係判第3級罪款,即1萬元。
法律通常寫得好難明,希望係我睇錯啦: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51!zh-Hant-HK



咁可以沒收晒d 錢? 同查閱到所有捐款者嗎?


「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判5名信託人各罰款4000港元,而施城威因為後期加入,及職能與另外5人不同,被判罰2500港元」




我無帶口罩都5千啦挑你老味罰4千仲輕過我



[隱藏]
唔只有無註冊問題,最重要係呢個係支援黑暴嘅黑錢,呢班人係犯國安法,審條有無註冊有屁用咩。

[ 本帖最後由 幪面超人 於 2022-11-25 13:12 編輯 ]



張圖, 最想睇邊個折墮(任選, 人數不限), 我先: 唔該左邊三件


罰咁少?


要坐監先好嗎!🤮


引用:
原帖由 幪面超人 於 2022-11-25 13:07 發表
放心,神棍陳日君一定唔使坐,呢啲尊貴人受法律保障,殺人都最多判緩刑。
會唔會係,

第1步係確定基金持有人身份, 認罪或罪成=身份證明
之後, 發現黑金, 使黑錢先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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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咁易放過呢六隻嘢呱?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