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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高院原訟庭上月頒發許可,容許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辯護,律政司遂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冀推翻高院決定,終審法院今早開庭處理。《星島日報》專欄「大棋盤」今早引述「知情人士」指,律政司不僅認為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不能聘請海外律師,即使現有刑事罪行條例中涉及《基本法》23 條的條文,包括煽動判亂罪、叛國罪等條文,都不能聘請海外律師。

我認為應修例所有涉及國安法都只能用官派律師, 因為本地律師都有機會洩漏國家機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黎智英-壹傳媒-tim-owen-律政司-終審法院-港區國安法-海外律師-人大常委會-釋法-譚耀宗-梁美芬-020027831.html



引用:
原帖由 waltzno2 於 2022-11-25 11:15 發表

洩密嘅話香港人都做唔少啦,勾結外國勢力都拉唔少人
所以國安法案件只可用官派律師係唯一防止洩露國家機密方法!


支持政府指定法官審理案件+指定律師代表被告!!!



引用:
原帖由 montejo 於 2022-11-25 11:57 發表

香港律師係香港人,如果洩密除非你安排晒走路,否則風險細好多
而家個英國律師根本唔係香港人又唔係香港執業,審完就返英國,到時洩密你吹佢漲?
不認同, 香港太多反中亂港人仕, 一陣去去外國洩密一樣追唔到! 


只許用官派律師係唯一保障國家安全的方法!



引用:
原帖由 montejo 於 2022-11-25 11:52 發表

國安法要由指定國安法官審理,已經表示唔係同一般法例一樣處理啦!
所以只許用官派律師亦絕無問題!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Z97 於 2022-11-25 13:06 發表

唔俾用外國律師的案件,是在內地北京審的。如果香港唔俾用,即是要將一干人等移交內地審。
律政司點解咁唔願外國律師參與,驚有文件俾外國人見到?
不合邏輯, 本地律師一樣有機會洩漏, 所以一律只許被告用官派律師乃唯一方法。



引用:
原帖由 kwanhung 於 2022-11-25 13:53 發表

又話依法?
依法未審前還押幾年不可保釋, 死係監獄係佢自己短命, 與人無尤, 司法公正絲毫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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