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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新加坡國會2014年通過《防止騷擾法案》,將侮辱公務員罪擴大涵蓋範圍至公務員及公共服務人員。 任何人如果因為公務員或公共服務人員的職務,而向其作出不雅、威嚇、辱罵或侮辱的言行或通訊,會被判最高5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長1年監禁。


民主自由?


這是文明法律,與文煮鼓油無關。


引用:
原帖由 數錢數唔停 於 2022-10-28 07:20 發表
新加坡 新加坡國會2014年通過《防止騷擾法案》,將侮辱公務員罪擴大涵蓋範圍至公務員及公共服務人員。 任何人如果因為公務員或公共服務人員的職務,而向其作出不雅、威嚇、辱罵或侮辱的言行或通訊,會被判最高5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長1年監禁。
香港政府要向新加坡學習



[隱藏]
樓主舉新加坡為例,黃人會唔服氣
佢地都唔認同新加坡係民主國家


要舉例就舉黃人最愛的民主台灣
人地早就有類似法律


台灣
刑法第140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