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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子遷前年5月在銅鑼灣街頭,疑因譴責示威者破壞店舖,而被大批人士用長傘、硬物或徒手追打「私了」,有人更威脅若陳報警就會打死他。陳終大量出血,身體多處須縫針。4名懷疑涉案男子事後被起訴,案件今日(3日)在區域法院開庭處理。其中1人否認參與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受審。其餘3名被告則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蓄意傷人2項控罪,法庭將留待審訊完結後才判刑,暫定於10月18日聽取求情及判刑,期間所有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3名認罪被告分別是譽韋崙(27歲)、鄭學洺(25歲)及17歲姓王青年。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24日,在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譽韋崙原另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於2020年6月30日,在柴灣1單位管有1支伸縮棍。此控罪存法庭存檔,未獲法庭批准不得起訴。本案餘下的被告唐健幫(33歲、貨車司機),則否認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手腳施襲。辯方則透露,被告會爭議警誡供詞可否呈堂,及身份辨認問題。





3名認罪被告承認的案情就指,當日中午有人在銅鑼灣一帶,發起反國歌法及國安法的未經批准集結遊行。至下午3時許,有示威者破壞禮頓道1間店舖,事主陳子遷途經見狀,即予以譴責,說警方到來便會拘捕他們。事主語畢轉身擬離開時,被一群示威者從後襲擊。他們用雨傘、硬物或徒手,擊打事主後腦和背脊,被打至頭部流血及感到昏暈。事主連忙逃跑並大叫「救命!」示威者則繼續追打,有人撐傘遮擋施襲者外貌,有人扯爛他的衣衫,甚至將大型金屬路牌擲向事主,不過未有擊中。事主終在南華體育會對開倒地,並由體育會職員報警。事主經檢驗後,證實額頭頭頂頭皮、耳垂、下巴等裂傷,留醫3日後出院。同年6月30日,3名認罪被告被捕,譽及鄭在警誡下,均稱是見到別人打事主,便加入施襲。






假法人, 佢地都係貪玩啫, 你唔係唔識得鬆張呀?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003/bkn-20221003120453128-1003_00822_001.html



引用:
原帖由 keigohgoh 於 2022-10-3 21:29 發表

認咗罪,對方係律師,就算法官輕判,民事索償都可以玩殘佢地。
走出嚟嗰班曱甴全部都係condom,你估好有錢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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