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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10-3 07:27 發表
台灣高雄一名男子因為「多事」惹上官非。他早前在一間超市購物時,發現店內煮茶葉蛋的鍋快要煲乾,遂以自己杯子盛水倒入鍋中,整鍋茶葉蛋只能報銷,事後超市認為商譽受損,要求男子賠償1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4.6萬港元)及棄置茶葉蛋的600元(約148港元)損失。但法官認為茶葉蛋並沒有賣出,未有損害超市商譽,男子僅須賠償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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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蛙人食茶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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