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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282008 於 2022-10-2 10:42 發表 一名年過七旬仍任職保安員的伯伯,自2008年開始,就使用假身份證將年齡「報細數」,從而取得擔任保安員的資格並擔任工廈保安員,直至2013年嘗試續牌時被揭發檢控;老伯承認欺詐及虛假文書等7項控罪,求情時提出年老、疾病及犯法只是希望不領綜援自力更生等理由,但不被法官接納,各控罪被判入獄4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4個月。 對於年邁長者為保工作鋌而走險、終致鎯鐺入獄,不少讀者網友紛紛表示不解、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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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深水埗街坊70777 於 2022-10-2 10:25 發表 應該抄得,判個服務令就算唔公平,要保持公務員高質素就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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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336990 於 2022-10-2 10:29 發表 判得咁輕
原帖由 onnam 於 2022-10-2 10:13 發表 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3度欺騙該署,聲稱要在工作期間申領「應診假」去看中醫,實際卻去參加跳舞中心的舞蹈班,最終被揭講大話,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她早前承認其中3罪,另外3罪獲不提證供起訴,今早(2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行使虛假文件判社會服務令, 咁用假免針紙其實一樣好少事?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請假睇中醫實赴跳舞班-民政署主任行使虛假文件判-160-小時社服令-071508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