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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納 於 2022-9-30 22:41 發表 咁其餘約二萬名由七位受查醫生開出免針紙的市民呢?佢哋就有特權唔需要受罰?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22-10-1 00:23 發表 因為公務員呃政府用免針紙返工係罪加一等, 其他人用免針紙入餐廳食飯唔係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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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納 於 2022-10-1 09:32 發表 大家都係行使假文件,有分重唔重罪咩?公務員最多在定罪後再經公務員事務局處罪,其他法律責任同一般市民冇分別!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22-10-1 19:46 發表 打劫100蚊同打劫100萬, 判罪當然係唔同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