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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stlostlost 於 2022-9-30 19:32 發表 一名父親7年前在大埔富亨邨商場平台與兒子傾談期間,遭一名有酒精依賴的無業漢多次搭嘴,雙方更大打出手。該無業漢被制服後心有... 呢單太離譜 兩次陪審團都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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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dylam651 於 2022-9-30 19:47 發表 上訴人之後回家更換衣服和鞋,又戴上口罩,拿刀返回現場,一刀捅穿死者腹部,死者終傷重死亡。 而是要判斷上訴人殺人前飲酒,是否可以合理地被視為因酒精依賴病症,而非自願地作出的行為。 明明有預謀,講成是"病症",上訴庭是精神科醫生 ?
原帖由 gd4860ecc1954 於 2022-9-30 21:42 發表 不如判被告因自衛殺人,無罪釋放重好喇!
原帖由 siuhung 於 2022-9-30 22:13 發表 網上查到: 誤殺 任何人被裁定犯誤殺罪,可處終身監禁及罰繳由法庭判定的罰款。 (由1911年第30號第2、5及11條修訂;由1911年第50號附表修訂) 所以呢,祝佢判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