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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ppy200fun 於 2022-10-1 13:13 發表 今次真係大好機會,睇下政府做唔做野了。 如果肯炒曬呢班人,日後就好管理了。
好少事,可能只係判社會服務令。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原帖由 onnam 於 2022-10-2 10:58 發表 https://m.discuss.com.hk/index.php?action=thread&tid=30793292 依單只係社會服務令
原帖由 東方紅 於 2022-10-2 12:53 發表 叫佢地提早退休算啦,情至義盡了。
原帖由 東方紅 於 2022-10-2 14:50 發表 我只係想講,有證據就告,冇證據就強迫提早退休,而且一定要打鑼打鼓,雷厲風行,殺雞警猴。 回歸後,好多嘢太消極,致造成積習難返,係時候撥亂反正了。
原帖由 東方紅 於 2022-10-2 14:55 發表 睇得電視劇多,成日唸口簧咁「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卻忽略了呢個係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一個係僱傭問題,冇被告,也冇原告,打工,只有合唔合適,啱就請,你就做,唔啱就請另謀高就,一個係法律問題,一般涉及刑事,當然有證據就要告,冇證據就告都冇用。 而家講嘅係第一個問題,冇人同你講證據同咩被告咩利益。
原帖由 炭屎郎 於 2022-10-2 18:24 發表 攞份05年既報告出黎,入面仲要講4年間48人,平均每年12人,公務員團隊20萬人,分分鐘每年撞車死既仲多過嗰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