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 帖子
- 5226
- 積分
- 5193
- 註冊
- 2011-4-21
|
#1
發表於 2022-9-28 11:52
引用:原帖由 紫色字宙 於 2022-9-28 11:35 發表
睇下呢單野先啦,幫你政府打枝針,跟住瞓十幾日醫院!
我經營食肆,有一個我以前嘅員工,近年因為年紀漸大已退休,不過一直都係我嘅好朋友
佢心臟有過事,亦有血壓高,佢長期覆診嘅政府醫院專科,喺疫苗通行症初期,佢喺覆診時要求免針紙,當時醫生立即簽發一張為期3個月嘅免針紙俾佢
到3個月近屆滿時,佢到醫院要求續免針期,但護士長話佢下次覆診期係2022年12月(當時係2022年4月), ... 我舊老細都有心臟病, 仲要裝咗機仔
佢打齊3針都無事
有心臟病同唔打得針/打完會唔舒服無直接關係
反而你朋友似係個人原因引致不適
有心臟病嘅都知情緒會影響病情
你朋友對打針一事太多憂慮
幾個月嚟嘅擔憂+撲嚟撲去搵醫生簽免針紙
就算唔打針都有機會出事
|
|
|
VIP
- 帖子
- 5226
- 積分
- 5193
- 註冊
- 2011-4-21
|
#2
發表於 2022-9-28 12:05
引用:原帖由 紫色字宙 於 2022-9-28 11:58 發表
其實打完冇事,有事嘅人都有。你冇事,唔等如人地都會冇事。之前有報告,30歲以下男女,或成年男性,容易啲有心肌炎。咁成年女性打就冇事,就以為其他人同佢一樣,其實根本係兩個情況。 我無話所有人打針都無事
就算流感針都一樣有人會出事
只係多與少嘅問題
何況只係臨急推出嘅疫苗
我只係想指出你朋友有不適唔一定係因為打針
心臟病人喺日常生活有好多嘢要注意
尤其係情緒/壓力嘅管理
|
|
|
VIP
- 帖子
- 5226
- 積分
- 5193
- 註冊
- 2011-4-21
|
#3
發表於 2022-9-28 16:32
引用:原帖由 紫色字宙 於 2022-9-28 15:42 發表
政府用剝奪市民基本人權與自由的方式迫針。市民主要目的是重獲自由,現在要用錢買返來,還要被人拉?
香港人權法案
8.香港人權法案
香港人權法案如下所列。
第一條
享受權利不分區別
(一)人人得享受人權法案所確認之權利,無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民族本源或社會階級、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等。
依第一條所講,人人得享有人權法案所確認之權利。留意最7字,"或其他身 ... 唔好偷換概念
如果你用錢做足檢查後證實唔適合打針
咁你攞到免針紙係無問題
但現時嗰2萬幾張係無做檢查而買返嚟
個醫生係發出虛假文書
買嗰個如果用咗就係行使虛假文書
另外, 人權自由並非絕對
如果個個都話人權自由就無視法律/規則
咁整個社會就會大亂
|
|
|
VIP
- 帖子
- 5226
- 積分
- 5193
- 註冊
- 2011-4-21
|
#4
發表於 2022-9-30 10:21
引用:原帖由 紫色字宙 於 2022-9-30 06:20 發表
其中一個原因係,因為政府呢條條例違反基本法,所以先會有呢啲亂像發生。基本法保障市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令政策不至於會以要脅或甚至勒索的方式,即以剝奪人權與自由的方式來實施。 其實你知唔知
過去兩年幾大部份國家都推行過類似嘅政策
如果照你嘅邏輯
全世界大部份國家都違反人權自由
再講一次
人權自由唔係絕對嘅
亦唔係由你一個人去決定/判斷人權自由嘅定義
|
|
|
VIP
- 帖子
- 5226
- 積分
- 5193
- 註冊
- 2011-4-21
|
#5
發表於 2022-9-30 10:44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紫色字宙 於 2022-9-30 10:26 發表
抗疫都唔係絕對,而打針不能抗疫,只係防重症,更加冇條件,違反基本法。而近來數據睇,打針死人,多過冇打針死人,更加顯示枝針,冇需要打。 抗疫唔係絕對, 所以政府無立法強制打針
唔想打針嘅人當然覺得自己有自由唔打針四圍去
咁打咗針嘅人又有無自由唔想同無打針嘅人處身較高風險處所?
唔打針嘅人嘅自由可以高過打咗針嘅人嘅自由?
至於病逝人士嘅數據, 你自己睇
附件
- 統計.jpg(193.96 KB)
2022-9-30 10:44
|
|
|
VIP
- 帖子
- 5226
- 積分
- 5193
- 註冊
- 2011-4-21
|
#6
發表於 2022-9-30 10:51
引用:原帖由 powerantivirus 於 2022-9-30 10:27 發表
醫生都有人權自由
有權不開病假紙,豁免證明書 只要醫生有跟指引, 有做足夠嘅檢查
如果符合條件
開免針紙係無問題
當然佢怕麻煩係可以唔接
係佢嘅自由
|
|
|
[按此打開 Google 相符內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