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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ontejo 於 2022-9-24 07:06 發表

唔覺,滿意未?
你有子女未?
你成日笑你美國爸爸等比人告啦
你以為呢度大陸呀?
香港而家言論自由都無呀?



引用:
原帖由 fantasticfour 於 2022-9-24 07:48 發表

小的應該是規定,不應該對兩個小朋友,而家世界上好多人對別人網上欺凌,要求俾人欺凌嘅人反抗,但係唔俾其他人幫手,其實這好像有問題,不是嗎?
我們成日都說,如果你發現有人被欺凌或者虐待,其他人應該報警或者支援,而唔係問點解受害人自己唔報警,我們有言論自由,但我們沒有傷害別人嘅自由,自由也有底線的。如果官員唔出聲,有事時,有人問,點解啲官員唔出聲保護小朋友。父母為什麼不出來打九啲欺凌別人的人……
笑都要比人告
行行下街笑會唔會比人告架?



引用:
原帖由 日落藍藍的葫蘆 於 2022-9-24 08:13 發表

“小粉紅”笑人你就上網上線,自己笑人就天經地義?
成班小粉紅網絡欺凌正常既香港人等比人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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