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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拳次郎 於 2022-9-22 18:48 發表
13歲女童上「抖音」認識14歲男生後,向該男生講2人共同朋友閒話,結果招致被童黨凌虐,包括被脫光衣服、遭強迫用雜物插進私...





呢度有啲香港冇人性嗰啲 ...
唔可以排除係一時貪玩啫。



 
 
引用:
原帖由 花生之友 於 2022-9-22 19:38 發表

其實一時貪玩呢句判詞推到上國際新聞未
等全世界知香港啲法官幾有趣都好嘛!
任何犯罪行為都不可以排除係一時貪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