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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16:57 發表 當地政府官員可以多年以來容許人民公然貫賣野生動物? 如政府不去制止,同類意外極有可能再發生。 大陸的法庭不敢批評政府的。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17:39 發表 六被告與楊某某損害後果之間均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係等,判六被告共計賠償約33.69萬元。 這宗個案在網絡引發圍觀和熱議,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更因為它還關聯着飼養野生動物為寵物的是與非,以及平台責任及快遞企業責任的範圍與邊界。 既然買賣雙方都是非法,賣方被罻, 合理。 但無理由是要賣方賠償給買方,買方她是非法購買,無可能可以獲得賠償。 "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 好明顯啦! ...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20:29 發表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好意思去索償?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可獲得法律上的賠償? 這個中國大陸到底是甚麼社會? 保護女性嘛!!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21:30 發表 關鍵是非法交易,無理由可以得到法律賠償。 中國大陸的司法系統看不到這問題嗎? "先女權,再人權,無男權"。 這就是大陸文化。
原帖由 閒人清風 於 2022-9-22 23:02 發表 一個男人常點外賣,經常無時間去取,好多時吩咐外賣員放係門外。但經常都會唔見咗外賣。 男人生氣就番睇閉路電視發覺有小孩經常偷去外賣。 有一次男人係外賣員放低外賣後打開外賣落毒再放回門外。 小孩結果中毒死咗。 小孩父母告嗰個男人、最終男人被判謀殺。 小孩父母是否好意思去告嗰個男人?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4 13:57 發表 "香港曾經有許多無牌熟食小販推車擺檔,也有許多人在幫襯。如果有一攤倒瀉滾水整親個客,你猜個客會否因為參與「非法交易」就損失索償權利?" 無。 情況如坐白牌車一樣,非法經營客運業務,保險公司講明,如出事是無保險賠償的。 所以,如果他要民事訴訟索償,無機會(我指的是香港司法系統)。 至於小販有無犯刑事罪,由律政司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