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以簽雲端合約 28員工抗議被炒 - 香港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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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22-8-31 12:14 發表 2019年8月31日港島發生騷亂,2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立,判囚4年,同案其餘6名被告則暴動罪脫。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布書面判詞重申:「在暴動中充當所謂的急救員,本身不是一項有效的辯護理由」,而且他身上只有六條繃帶,身披各種護甲、管有對講機、逃避警方追捕,故唯一合理的推論是他曾參與暴動。上訴庭指其上訴理由無一成立,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上訴庭在判詞中表示,上訴人陳佐豪以在現 ...
原帖由 QingKing 於 2022-8-31 12:17 發表 全部黑暴應該被判最少坐牢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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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1833 於 2022-8-31 13:14 發表 啲網上打手好多歪理,有啲講攞行山杖做武器,上庭就話可以扮行山。 真係好似周星星電影,話自己係汽車維修員。 所以上庭一堆假記者,假急救,聽啲冷氣軍師老點,全部做哂傻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