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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獲一名30歲男子報案,指早前充當「網上刷單員」,將近79萬元存入指定帳戶,惟騙徒其後失去聯絡。警方將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暫未有人被捕。



錢財乃身外物。
不是貪心去東南亞其他地方見好工、搵大錢,然後被捉去賣、被捉去劏已經好好。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20820/s00001/1660967076442/30歲男墮刷單騙案失近79萬



便宜勿貪。


每日都有呢的新聞,究竟香港人系吾留意新聞定本身蠢到加零一呢


30歲就有7x萬俾人騙


[隱藏]
唔知佢戶口仲有幾多錢?我都好想請佢呢啲人財啊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