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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彈咁遠距離既撞擊力係無可能打裂鼻骨,只有一個可能就係被手足鋼珠打中。公開病歴反而幫警察洗脫嫌疑。


引用:
原帖由 錦衣夜行 於 2022-8-11 22:36 發表

因為傷佢既根本唔係警察囉。
分析得十分有道理,如果係被警察所傷的話,
當日班犯民狗肯定好似爹利犬咁咬住唔放啦!



引用:
原帖由 錦衣夜行 於 2022-8-11 22:16 發表
2019 年 8 月 11 日反修例示威,報稱擔任義務救護員的女士「K」在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位置,被疑似「布袋彈」擊中其右眼。今日為事件 3 周年,過往一直代表「K」發聲的網民透過 LIHKG 討論區發帖,公開「K」3 年前由伊利沙伯醫院提供的出院紙。出院紙提及,傷者眼球破裂(ruptured eyeball)、創傷性白內障(traumatic cataract)、面部裂傷(laceration  ...
自己彈爆又點?



從來都唔係質疑佢對眼受傷,係質疑對眼係點受傷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Freemantho 於 2022-8-12 00:04 發表

記得有個好高嘅人話係比"彈珠"射爆喔.
高人講事實而已






第一, 件眼罩嘅所謂布袋彈無法證明係警方射嘅, 即唔可以話係警方射佢, 告唔入.


第二, 件證物唔係當場由比警方取證, 根本有可能做假,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第三, 咁傷就唔怕比人睇, 而家先攞出嚟, 可能行使假文書.



有乜嘢返嚟再講、並錄份口供先,話唔定有得告、有得賠。


附件

2AFB6DC1-3F03-43DC-9078-8B3F1478A40D.jpeg(86.31 KB)

2022-8-12 00:30

2AFB6DC1-3F03-43DC-9078-8B3F1478A40D.jpeg




[隱藏]



曱甴妹,好希望你可以返香港告政府!

快d啦,俾d勇氣啦,最多俾你申請埋法援啦!

如果告唔入你輸左唔該你出黎公開道歉,向香港警察道歉,向全港係黑暴中受過傷害嘅市民道歉,仲有向全港係黑暴中俾你煽動愚弄嘅市民道歉!你敢唔敢先!?

記住,會死全家架!






一早應該告條八婆參與暴動!😏


黑暴曱甴快啲還返隻眼俾人啦


[隱藏]
也可能用電動男朋友狂插屎眼受傷!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