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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轉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以防制假訊息傳播。」
花費嘅數字係喺美國司法部網站揾到㗎,咁都要警察偵辦?
台灣有冇言論自由㗎?

[ 本帖最後由 tam_n 於 2022-8-6 18:08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orthocentre 於 2022-8-6 18:06 發表

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指出,他上美國司法部網站,發現一家叫「Gephardt Group Government Affairs」的政治公關公司,從2018年開始幫助台灣聯繫遊說佩洛西多達16次,台灣一共付費3149377.58美元(約新台幣9400萬元)


唔通會追究美國?😅
唔會,會追究引用美國數字嘅人。
威權政府係咁㗎。



引用:
原帖由 K2020 於 2022-8-6 18:21 發表

或者台灣想講美國呢d大話國專捏造唔可信呢,明明花費超過1億🤣
差額被咩人袋咗?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