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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ontejo 於 2022-8-5 07:34 發表

乜香港人唔係要講私隱和人權咩?租樓畀你,業主下下去拍門?無人就破門?
冇事冇幹當然係咁,你冇睇內文咩?鄰居聞到對面單位一再傳來惡臭,而遭房署冷待,不得而下報警再爆門始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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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ctorkc 於 2022-8-5 08:51 發表
點解強調公屋?住私樓都一樣可以死左無人知嫁喎。
喎呢單事實係發生係公屋喎,唔可以寫係公屋發生?咁得意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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