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8,974
  • 回覆: 33
  • 分享: 1
政府公佈第二階段五千元消費券派發詳情,特別為計劃設限,永久離港或「有意永久離開香港」的市民,將不符合領取資格。簡而言之,移了民或有意移民者,不再獲發五千元消費券。而界定「有意永久離開香港」的其中一個標準,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另一方面,對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就可以領取半額,即二千五百元消費券,即那些持簽證來港,並持有香港身份證者,例如專才、企業家或來港升學的人士。派發消費券涉及大量公帑,一減一加,有受損者也有受惠者,受損的人自然會反對。

有聽眾在電台的烽煙節目上表示不滿,說政府「大細超」,例如對本港有貢獻的外傭卻未能獲派消費券。另外,也有意見認為沒有納稅的來港讀書人士,也獲派消費券並不公平。

據說政府今次派消費券DQ離港者,是聽取了議員的意見後,從善如流,在第二階段派發時設限。我認為政府的修訂十分合理,主要有幾方面:


一、符合政策本意。政府派發消費券的最基本原因是新冠疫情令到香港經濟環境大幅轉差,通脹及抗疫亦令市民的支出大量增加。政府動用大筆公帑派發消費券,是幫助本地的市民渡過疫情難關。另一個旁及的政策目標是不派現金而派消費券,等如規限了市民收到的錢一定要用來在本地消費,有刺激本地消費、扶助經濟的「副作用」。

消費券是非恆常性福利,而所有的福利都要劃線設限,問題是劃出來的線是否合理而已。移民者已不在香港,不會在香港納稅,也不會對本地經濟再有貢獻,而香港過往在他們身上的投資,亦會「蝕本」。例如讀大學的學費每年近五萬元,而政府資助一個大學學位,每年卻要資助二十萬元,即政府一年資助十五萬元,四年合共資助六十萬元。培養一個醫科生學位更貴,一年要一百萬元,等如每年資助九十五萬,五年資助四百七十五萬。
如果該學生畢業之後,沒在港工作過,沒有繳過稅款就移民,香港投資在這人身上的錢就等如全部浪費了,為甚麼還要派發消費券即是派福利給移民者呢?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 ... 雄-派消費券DQ離港者合理-巴士的點評

啱呀!
特別係嗰啲鋸燈柱, 濫用流膿牆, 害人教畜, 亂港議員, 都應被取消領取消費劵的資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一個中國人! 於 2022-6-16 10:40 發表

呢啲先係德政,港府慢慢會趕絕黃狗曱甴廢青
支持政府用雷厲風行的手段對付黃狗



二、向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派發消費券。社會需要勞動力,特別是學有專長的高質素勞動人口。愈多這類人留在香港,香港未來的經濟動能就會愈強。一個專才可以帶定幾個普通的就業,即使是來港讀書的人士,他們未來可能留在香港,會是香港勞動力的新血液。現在沒有納稅,不等於未來不會。這是他們與移民人士的本質分別,一個是加入,另一個是離開。而那些可能會留港的人士,他們在香港也同樣面對疫情和通脹高企帶來的生活壓力。所以向他們派發消費券十分合理,增加他們的歸屬感更可以吸引他們繼續留港發展。


[隱藏]
三、要向外傭派發消費券。提出這個意見的人有點濫情,追求政治正確,並不追求實效。但是,外傭在香港的基本生活開支,例如食住,以至抗疫用品,都是由僱主提供的,外傭受到通脹的影響較小。而他們的照顧責任,主要在僱主身上,僱主以比聘請本地傭人低得多的開支去聘請外傭,對僱主而言,本來就是一種優惠。如果將這個照顧責任轉移到政府身上,就變成了政府的額外負擔。香港有三十二點八萬名外傭,每人派五千元等如十六點四億元,這不是少數目。與其照顧外傭,何不將同樣金額的政府公帑派發給三十二點八萬十八歲以下的本地青少年呢?


一定不可給外傭享用消費劵, 現時有很多教會, 正在積極洗外傭個腦, 若干年後就有一批新力軍加入反共行列, 到時又會好似林鄭咁後悔送錢給犯民反自己一樣的慘痛



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外傭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外傭呢?例如搭車津貼、公共綜援,甚至推而廣之,既然外傭對香港有這樣大的貢獻,為甚麼要剔除了她們在港住滿七年就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權利呢?
  簡而言之,政府修訂派發消費券資格,一減一加,符合政策原意,亦對香港未來發展有益。可鼓勵有意留港貢獻的人士,為香港未來經濟輸入活力,對離港者,只能個講句sorry了。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2-6-16 11:53 發表
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外傭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外傭呢?例如搭車津貼、公共綜援,甚至推而廣之,既然外傭對香港有這樣大的貢獻,為甚麼要剔除了她們在港住滿七年就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權利呢?
  簡而言之,政府修訂派發消費券資格,一減一加,符合政策原意,亦對香港未來發展有益。可鼓勵有意留港貢獻的人士,為香港未來經濟輸入活力,對離港者,只能個講句 ...
外傭居港權官司已經裁定外傭無論做幾多年,都不會獲得永久身份

根據逗留條件,係不會成為永久居民,不派給外傭合情合理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2-6-16 11:04 發表
三、要向外傭派發消費券。提出這個意見的人有點濫情,追求政治正確,並不追求實效。但是,外傭在香港的基本生活開支,例如食住,以至抗疫用品,都是由僱主提供的,外傭受到通脹的影響較小。而他們的照顧責任,主要在僱主身上,僱主以比聘請本地傭人低得多的開支去聘請外傭,對僱主而言,本來就是一種優惠。如果將這個照顧責任轉移到政府身上,就變成了政府的額外負擔。香港有三十二點八萬名外傭,每人派五千元等如十六點四億元,這 ...
外國人來港七年可申請永居,外傭除外,這本來就是差別對待。好吧,誰叫本國經濟發展不及香港,只好來這當個低薪又差別對待的外傭吧。

現在來港就讀的外來學生,因為他們可能留港發展,因為他們可能這個未來專才能帶動幾個崗位,因為他們「可能對香港作出貢獻」,所以可分享消費券;對比那群「已經對香港作出貢獻」的外傭,這次也只是重申差別對待吧了。

*****
這事讓我聯想起國內大城市如深圳,深南大道兩旁高樓臨立,一副現代大都會的模樣。但你會發現不遠處還是有城中村,環境條件比不上新發展區,比較便宜的租金住著外來打工人口。但就是這些外來低薪族,受著城市的剝削、支撐著城市的運作,把髒、累、低薪活都幹掉。

條件允許下,善待這些支撐著城市運作的基層,他們雖然是外來人,卻緊扣著本地人生活的每環。



先搞清楚消費券主要目的
市民可以用黎消費
消費過程唔一定用到岩岩好
只要有人因消費券順便增加消費
就會對活絡經濟有幫助
簡單講就係刺激消費
政府係疫情其間已經發出唔少錢
疫情幾時見底,冇人知道
非常時期錢要用係刀口上
外傭有幾多貢獻係另一回事
發消費券俾佢地,會達到何目的?
佢地會全數用於香港消費嗎?
一定有管道將消費券打折換成現金
然後存起黎,等第日匯回老家
港府等於白白送錢俾佢地,幫佢地老家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6-16 14:53 發表

外國人來港七年可申請永居,外傭除外,這本來就是差別對待。好吧,誰叫本國經濟發展不及香港,只好來這當個低薪又差別對待的外傭吧。

現在來港就讀的外來學生,因為他們可能留港發展,因為他們可能這個未來專才能帶動幾個崗位,因為他們「可能對香港作出貢獻」,所以可分享消費券;對比那群「已經對香港作出貢獻」的外傭,這次也只是重申差別對待吧了。

*****
這事讓我聯想起國內大城市如深圳,深南大道兩旁高樓臨立 ...
政府修訂派發消費券資格,一減一加,符合政策原意,亦對香港未來發展有益。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外傭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外傭呢?只能個講句sorry了。

況且外傭一切生活起居及醫療都由僱主包辦, 跟駐港解放軍一樣都沒有資格領取消費劵。
至於來港升學人士對香港未有作出貢獻的, 可能是因為港生學子每年花政府廿多萬讀大專, 而他外來升學的沒有這個福利, 算是一點慰勉的措施吧!

[ 本帖最後由 劉婕 於 2022-6-16 16:52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2-6-16 12:55 發表

外傭居港權官司已經裁定外傭無論做幾多年,都不會獲得永久身份

根據逗留條件,係不會成為永久居民,不派給外傭合情合理
當然合理!



引用:
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2-6-16 15:21 發表
先搞清楚消費券主要目的
市民可以用黎消費
消費過程唔一定用到岩岩好
只要有人因消費券順便增加消費
就會對活絡經濟有幫助
簡單講就係刺激消費
政府係疫情其間已經發出唔少錢
疫情幾時見底,冇人知道
非常時期錢要用係刀口上
外傭有幾多貢獻係另一回事
發消費券俾佢地,會達到何目的?
佢地會全數用於香港消費嗎?
一定有管道將消費券打折換成現金
然後存起黎,等第日匯回老家
港府等於 ...
認同!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2-6-16 16:48 發表

政府修訂派發消費券資格,一減一加,符合政策原意,亦對香港未來發展有益。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外傭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外傭呢?只能個講句sorry了。

況且外傭一切生活起居及醫療都由僱主包辦, 跟駐港解放軍一樣都沒有資格領取消費劵。
至於來港升學人士對香港未有作出貢獻的, 可能是因為港生學子每年花政府廿多萬讀大專, 而他外來升學的沒有 ...
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來港就讀的海外來學生)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海外來學生)呢?只能個講句sorry了。

*****
拿盧總不贊成派消費券給外傭的這個理由,也可用來反對消費春派給海外來的學生。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6-16 18:29 發表

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來港就讀的海外來學生)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海外來學生)呢?只能個講句sorry了。

*****
拿盧總不贊成派消費券給外傭的這個理由,也可用來反對消費春派給海外來的學生。
我家外傭的衫褲鞋襪都由我們供應, 她平時逗的利是和打賞, 加上薪金在港不花分毫, 全數寄回鄉給男朋友投資!
因此我不贊成政府給外傭消費劵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2-6-17 10:11 發表

我家外傭的衫褲鞋襪都由我們供應, 她平時逗的利是和打賞, 加上薪金在港不花分毫, 全數寄回鄉給男朋友投資!
因此我不贊成政府給外傭消費劵
如果像曾俊華時代派錢,會擔心人們把錢存起來,或派給外傭他們把錢滙走,就會達不到激刺當期消費的目的。
現在消費券的設計是必須在限期前在本地消費用掉配額,已經沒有存起來滙出去的問題。
就算外傭折現賣掉配額,那個轉移的消費配額始終要在本地用掉,始終都會刺激本地消費。
所以在刺激經濟這目的上,發消費券給本地人、外來學生、外傭的最后效果都是一樣的。剩下的問題還是這個「今次開先例讓不知道將來會不會留港貢獻的外來學生有得分,為甚麼已經留港貢獻的外傭無得分?」
我認為答案就是兩個字:歧視。我不會天真到認為真的人人平等無分貴賤,但當一個包含歧視的做法提出來時,再給之美化、合理化,長久會弄到人是非不分的。



主題標籤 #消費券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