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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作家兼電視節目主持人「玻璃朱」朱庭萱,今年初駕駛私家車時撞傷一名菲律賓男子,事後沒有應警員要求提供呼氣樣本,被控不小心駕駛及在體內酒精濃度相當可能超過訂明限度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以作酒精分析罪。

被告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當庭交出車牌。庭上透露被告已有3次相類似定罪紀錄,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6月28



有3之前科, 都仲可以保釋。 所以撐某d 人, 待遇真係唔同d 架。
 不過佢自己都講過 "犯法就係犯法"。
誰人破壞法律, 自己諗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玻璃朱-不小心駕駛拒呼氣罪成-有3次案底獲准保釋候判/322821



一錯再錯


有案底, 路上炸彈, 要永久釘牌。


新聞多多


[隱藏]
咩色都要坐啦講真


法官姪女三次襲警,都可以保釋,最後仍然判社服

問你服未?



犯法就係犯法,大家可以指罵了


無視法律


引用:
原帖由 明亮的晨星二 於 2022-6-7 23:04 發表
法官姪女三次襲警,都可以保釋,最後仍然判社服

問你服未?
可能會有第4次



[隱藏]
腦殘就係這樣
同楊明一模一樣



「不公」?「參差」?「偏袒」?
「匪夷所思」?「失去信任」?
喂?突然間變成「應該尊重法庭裁決」?🤷🏻‍♂️
我梗係支持法庭㗎!
玻璃朱唔知幾時會同之前啲「黃官」道歉呢?
承認自己「言論不當」呢?🚮






3次案底 判監啦 法庭係咪要等死咗人先做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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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判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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