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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日前通過有關改革公務員制度、提升政府效能的議案。多名議員指,公務員制度欠缺賞罰分明,建議設立「關鍵績效指標」。香港公務員團隊十分優秀,素以高效廉潔著稱,可是近年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被認為是只懂執行政策而不懂規劃政策。在第五波疫情中,部分公務員對防疫工作漠不關心,缺乏團隊意識,引起市民的不滿。因此,特區政府有必要着手破除公務員「等指示」的文化,加強他們決策的效率及能力,以改善公務員服務市民的表現。
事實上,過去政府內部有太多限制,使公務員缺乏解決問題的動機。甚至更直接地說,特區政府缺乏獎勵和懲罰機制,導致公務員團隊之中充斥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懶政文化。
政府與商界不同。商界以成敗論英雄,容許員工有更大的自由度發揮。商業機構的員工只要能夠為公司創造利益,就算有關行為未獲管理層指示或要求,也不一定當成錯誤。可是,在政府體制中,若公務員的行為不符規定或者未有先例,就算結果正面,也可能因不符相關程序而遭到責難。所以,如何讓公務員放膽做事,不怕責難,是公務員體制改革的焦點。
對於願意做事、能夠做事的官員,政府要給予足夠的獎勵。相反,對於得過且過的公務員,就應該要求、提醒、警告他們須作出合理改進,甚至把他們淘汰。過往政府對於公務員雖然有六級評分機制,通過批核的才獲增薪,對於工作表現欠佳的公務員,就會以暫停增薪作為懲罰的手段。這表面上是一種獎懲機制,可是實際上欠缺鞭策的效果。從公務員事務局的數字可見,2016年至2020年期間,每年只有8至17名不等的公務員被評核為「表現欠佳」。相信在約18萬公務員之中,縱使是少數表現不佳,也不至於只有區區十數名而已。這反映了除非表現真的十分惡劣,否則絕大多數的公務員都可以通過評核而增薪。最終,機制原意的論功行賞,被異化為雨露均霑的平均主義,發揮不到汰弱留強的作用。
近日發表的公務員薪酬調查結果,引起部分社會人士批評。根據建議,公務員的加薪淨指標介乎2.04%至7.26%不等。當不少市民在疫情下面臨失業、就業不足、停工減薪的時候,公務員團隊除了仍有鐵飯碗保障外,更可望得到加薪,難免予人不良觀感。公務員劃一加薪,相信公眾很難接受。只有改革公務員制度、提升施政水平,公務員能夠以卓越的表現服務社會,加薪方案才可得到市民支持。相反,公務員「逆市加薪」而服務水平依舊的話,公眾一定不「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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