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8,827
  • 回覆: 101
  • 分享: 4
+5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赤柱去年底發生致命交通意外,41歲電單車司機駛至赤柱石澳一個迴旋處時,與反方向一輛Tesla私家車迎頭相撞,電單車司機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Tesla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今日(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61歲被告白維林,被控於2021年12月1日,在香港島赤柱大潭道近燈柱38734的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GZ932的私家車,導致41歲電單車司機張子謙死亡。被告暫時毋需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本案至9月16日,以待控方索取文件及相關報告,其間被告准以現金5萬元等條件保釋。
辯方大律師朱千雪今日替被告申請候訊期間短暫離港參加女兒畢業禮,遭控方反對。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後准被告除交出現金外,需於離港24小時前通知警方,返港後如非要接受隔離,否則立即向警方報到及居於報稱地址。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6條「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2年;若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10年。


這個短暫離港參加女兒畢業禮, 隨時變成永久留在當地不回來香港受審, 即是... 可能早就有移民的打算, 借今次機會棄保潛逃著草走佬機會頗高, 批准牠保釋離港的法狗判狗明顯比足機會佢潛逃啊...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5/27/AP6290ea3ce4b033218a4ef5d4.html



千雪BB


想問是誰越線發生意外呀?


肯定吾番來,


[隱藏]
61歲仲返嚟坐監咩?


啱喇, 見埋呢面, 可以安心洗定屎忽.


離港? 會變永久離港


咁嘅年紀點會再返嚟受審,如果走咗佬死者真係有冤無路訴。


朱千雪


[隱藏]
控方必須馬上上訴推翻准許離港決定,另外亦要檢視裁判官有否瀆職失責


真係會返嚟咩?


估計單嘢好輕罪,但系法官非常不理性,


香港而家同外面基本上無曬引導協議,99%唔會再返嚟啦!


很多司機的駕駛態度都有問題,真係要查清楚責任,如私家車司機出錯,真的是要嚴懲,不是次次社服,完全冇阻嚇作用。


[隱藏]
個官俾面朱千雪 😆


主題標籤 #裁判法院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