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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2-5-22 12:19 發表 整頓司法要成功唯一方法係使用武力,流血收場 問題係全香港有邊一個敢對司法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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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22-5-22 11:47 發表 雖然已有《國安法》,但奸邪妖獸仍然勢力不小,滅鬼除魔之路仍然漫長。
原帖由 貴貴大世界 於 2022-5-22 13:28 發表 剩係見到藤條判七年,掟汽油彈反為只係三四年甚至更少,攞住鐵坑渠蓋想打死人嘅都冇判咁多,你都可以見到司法界已經有曬立場. 仲有再前啲嘅朱警司用警棍打一嘢暴徒,判三年兼冇得保釋!阿爺唔襯住同美國關係非常不好呢個時候剷起司法界就失咗一個好好嘅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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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ny20@8 於 2022-5-22 11:45 發表 臭名昭著、並在黑暴中大出風頭的「612基金」案,愈揭屎愈多。警方國安處調查發現,有30名大律師在本案中聲稱「義務」代表被告向「基金收錢」,每日薪酬3,000大元。據悉,他們都繞過律師行直接從「612基金」收取簽發的支票。另悉,有律師行的「師爺」協助轉介參與暴亂的被告至相關律師行,每介紹一宗,律師行從法援署或「612基金」收得的費用,會分出一至兩成「佣金」。 司法界內若然曱甴清不盡,可否諗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