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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評論頻道

新修訂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去年10月生效,將「起底」刑事化,並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權力,可向境外服務提供者送達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起底」內容。然而,法例實施後,網上「起底」行為仍然猖獗,特別是Telegram繼續成為極端分子煽暴「起底」的溫床,視法律如無物。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日前向立法會表示,去年私隱公署共發現842宗起底相關個案,她並透露正考慮就屢次上載起底資料的平台設立黑名單。
據報道,當局極為關注近年絕大部分的「起底」信息來自Telegram群組,公署正積極考慮首次引用法例,停止或限制市民接達相關平台。Telegram雖然只是通訊平台,但在世界各地的騷亂中,卻扮演着煽動暴亂、發動暴亂以至指揮暴亂的角色。
在黑暴期間,Telegram成為了暴徒的煽暴、「起底」工具。然而,Telegram母公司一直對當局的投訴愛理不理,未有積極刪除「起底」信息。網絡安全絕不能成為香港維護國安的「死角」,當局理應依法禁制市民使用有關程式,因為只要Telegram的煽暴群組一日仍在煽風點火,香港社會都不能完全回復安穩。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極端分子不敢公然造次,但慶父不死,魯難未已。黑暴只是偃旗息鼓,香港仍然是暗湧處處。在煽暴討論區「連登」已經有所收斂之時,Telegram的煽暴群組仍然氣焰囂張,原因正在於Telegram的隱蔽性。Telegram近年之所以多人使用,是因為聊天紀錄基本只有對話雙方或群組成員才知道,加上Telegram允許用戶關閉電話號碼配對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從事非法活動的成本。可想而知,這些本來為了「保障私隱」的特點,很快就被用在政治以至暴亂之上。
在各地的騷亂、「顏色革命」之中,Telegram的隱蔽性讓暴徒可以放心利用它來討論及部署暴亂,而執法部門要從中搜證極為困難,再加上Telegram母公司一直拒絕與各地執法部門合作,導致Telegram儼然成為各地騷亂的「標準裝置」。
2019年的黑暴中,本港暴徒亦利用Telegram作溝通、部署甚至指揮行動之用,還有各種煽暴文宣、貼文,不斷挑動網民的對抗情緒。此外,Telegram亦充斥各種「起底」群組,大量張貼官員、警員、愛國愛港人士個人資料,鼓動網民去擾亂、攻擊有關人士,製造寒蟬效應。這樣的情況在政府打擊「起底」法律生效後依然沒有停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
對於Telegram的極端群組,即使是西方國家,並沒有因為言論自由,而縱容這些網上違法行為。如德國內政部長今年初就曾表示考慮封殺Telegram,Telegram之後亦在當地警方要求下關閉了64條頻道。比較而言,香港對於這些網上不法信息的打擊力度明顯不足夠。
德政府考慮關停Telegram
以法而論,現時的Telegram充斥着海量的煽動暴力、違法內容,已經成為網絡安全隱患。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慂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根據普通法,煽動他人干犯任何實質罪行已屬犯法,相關法例亦適用於互聯網世界。至於大量「起底」信息挑戰私隱條例更是證據確鑿。除了發布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之外,Telegram平台同樣責無旁貸,而其母公司一直拒絕沒有阻止及清理這些內容和群組,當局應該自行執法。
現時私隱公署正積極考慮首次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6L條所賦予的權力,停止或限制市民接達相關平台上有關信息發布所在的部分,甚至是整個平台。其實,以Telegram內違法信息之多、傳訊之隱匿,要逐一個案進行執法根本是不可能,違法分子可以不斷開設新的賬戶繼續從事不法活動。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禁制市民進入相關平台,從源頭阻止煽動性言論蔓延,是打擊網絡犯罪的必然舉措,當中不涉及所謂言論自由,而是要明確告訴市民,網絡世界不是法外之地,只要有違法內容,不論是Telegram還是其他網上平台,當局同樣會果斷執法。

新聞來源連結:
http://www.takungpao.com.hk/opinion/233119/2022/0519/721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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