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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1-29 01:04 AM 發表 巴,並要他對父母下跪、磕頭道歉,還要少年跟着父母去禮佛,「否則把你收容起來,讓你去少觀所跟人家捅屁眼」。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她言行不當,且1小時,今日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 年,周靜妮言詞有不當,侵害少年人格尊嚴,甚至濫用權勢,要求少年「表達」想法,因此少年在信中寫下「所以我覺得您的審判過程與結果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等字句。 這個麻辣法官好嘢丫, 夠薑去小柒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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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阻住地球轉 於 2022-1-29 08:54 AM 發表 台灣法官屌七罪犯,反觀部份香港法官,讚賞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