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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主婦去年2月在元朗駕私家車撞到輕型貨車,她與貨車司機商討賠償不果,突然驅車離去,無視原本貨車司機趴倒在其車頭,繼續前



一名主婦去年2月在元朗駕私家車撞到輕型貨車,她與貨車司機商討賠償不果,突然驅車離去,無視原本貨車司機趴倒在其車頭,繼續前行逾百米並兩度衝紅燈。她之後駛上元朗公路,撞到巴士後翻側。她上月承認危險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共4罪,區院法官林嘉欣今天(20日)直指她的駕駛態度完全差劣,行為考慮不周,並非合理及謹慎的司機應有的舉動,決定判她入獄16個月,及罰款1800港元。法官亦下令她停牌18個月,停牌期滿後須重考駕駛執照,另須賠償事主8200港元。


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被安排在荃灣法院處理。33歲被告韋雅儀,被控於2021年2月4日在元朗教育路不小心駕駛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及在元朗公路危險駕駛同一輛私家車;及駕駛上述未獲發牌的私家車。辯方早前求情時表示,被告於2015年獲取車牌,案發前從事運輸散工。被告在案發時因驚惶失措想回家,而選擇了逃離現場,在翌日自行到警署自首。

案情指,案發當晚約8時半,被告駕駛的私家車在元朗教育路撞到1輛輕型貨車車尾,並留下刮痕。被告與貨車司機商討賠償,但未能達成共識。之後被告返回私家車上,而貨車司機則站在私家車前方。被告突然開車,貨車司機則趴倒在私家車車頭,惟被告繼續駕駛私家車,任由貨車司機掛在車頭。被告一度掉頭駛入相反行車線,及衝越2組紅燈。被告在行駛約125米後才減速及停車,貨車司機方能脫險。事後其右手及腹部有觸痛,貨車修理費則約8200港元。

被告之後將其私家車駛上元朗公路往上水方向,以時速約105公里超速行駛,及後撞向一輛行駛中的巴士車尾。巴士司機停車及報警,巴士司機及乘客均沒有受傷,而私家車則翻側,惟被告自行徒步逃離現場。警方調查後尋獲私家車的登記車主,即被告丈夫。他確認案發時車輛由被告駕駛,惟車輛牌照在去年1月8日已屆滿。之後警方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保持緘默。涉案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行車紀錄儀均拍攝到案發過程,當貨車司機趴在私家車車頭,被告開車行駛時,貨車司機神情驚慌,大叫「停車呀!」、「我就嚟死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120/bkn-20220120161840621-0120_00822_001.html?refer=hn2



判刑尚算公道


有一種人罔顧法紀


早幾個月YT睇過條片,真係草菅人命


找數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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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敗類


on 9 9 自己申請,黃屍真係腦生係屎忽。


終身停牌才符合公眾利益🧐


個女人是賤曱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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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男對土豪大媽唔抵可憐


唔知點解,一聽見這種被告,就想起曱甴,結果又中


[隱藏]
「決定判她入獄16個月,及罰款1800港元。法官亦下令她停牌18個月」


坐監有得揸車咩?
咁咪即係實際停牌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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