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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明星級的男法官,多年前和妻子離婚並簽下協議書,允諾每月給她3萬元,沒想到愛妻離婚後琵琶別抱與他人交往甚至再婚,法官懷疑前妻早在離婚前就背叛他,因此拒絕履行離婚協議,前妻不滿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甚至還驚爆前夫在離婚後24天,竟闖入住處性侵她,她到醫院驗傷後,顧...



1名明星級的男法官,多年前和妻子離婚並簽下協議書,允諾每月給她3萬元,沒想到愛妻離婚後琵琶別抱與他人交往甚至再婚,法官懷疑前妻早在離婚前就背叛他,因此拒絕履行離婚協議,前妻不滿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甚至還驚爆前夫在離婚後24天,竟闖入住處性侵她,她到醫院驗傷後,顧及他的形象才沒報案息事寧人。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法官前妻主張有理,判決這名法官須給付168萬元給前妻,全案可上訴。


男法官今對《蘋果新聞網》強調:「性侵絕非事實,真相是我前妻把我的積蓄拿光光,她只是要錢。」該法官的1名友人也私下為他抱屈,堅稱當時是法官當時因發現前妻外遇的錄影證據,雙方發生扭打並均前往醫院驗傷,並沒有性侵之事。

記者問這名法官,前妻指稱的「性侵」當下到底發生什麼事,男法官說:「我為了搜集她外遇的證據,雙方有拉扯,她竟利用我的法官身分威脅我,真相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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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名男法官目前在二審服務,形象良好、專業能力強,受到上級長官重視,為司法界閃亮之星,他約於20年前結婚生子,妻子婚後辭去工作專心擔任家庭主婦,在家相夫教子,法官為了感謝妻子為家庭的辛勞付出,將自己所賺的薪水全數交由妻子打理。

沒想到2人牽手13年後突然變調,當這名男法官正在專業領域發光發熱時,妻子突然表示想要自由,吵著要離婚,當時法官懷疑妻子另結新歡,仍不放棄想要挽回,妻子卻宣稱,若是不願離婚,將要躲到花東一帶,讓他永遠找不到,甚至到酒店上班當小姐,讓他丟臉。

男法官只能無奈同意離婚,雙方在2015年7月6日辦理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房子和車子自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1月6日間,每週一至週五由女方居住使用,每週六至週日由男方居住使用、男方同意自2015年7月起至2027年7月止,每月給女方3萬元,於每年年底一次給付,至女方改嫁為止。但法官只付了10個月,就不再支付每月3萬元,法官妻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給付2016年中到2020年底的款項共計168萬元。

對於前妻主張,男法官表示,他本來就沒有想要離婚,是因前妻威脅,還軟硬兼施表示會給他追回來的機會及如往常般煮飯給他吃,他信以為真,才會簽下離婚協議書,且當初簽署時有附帶解除條件,若是前妻交了男友,雙方的約定自然失效,事後他確認前妻因為結交男朋友才吵著離婚,且當初承諾會繼續煮飯給他及小孩一起吃,重享天倫之樂,但離婚後卻未履行,他才會終止付款。

法官還說,2人原本共同使用的房子及汽車,有約定雙方使用的時間,但是前妻在2016年約定時間結束後仍不返還,還指前妻在離婚前,將他銀行帳戶400多萬的存款轉到她的戶頭,還2度增貸家中的房屋貸款,並侵占增貸餘款700多萬元,就算他真的必須依照離婚協議給付每月3萬元,妻子的這些不當得利也早已抵銷。

然而對於男法官的這些答辯,前妻反駁,她從未承諾「離婚後不交男友」、「會繼續煮飯給他吃」,也絕沒以詐欺脅迫方式逼對方簽協議書,至於前夫指控她侵占銀行款項及房屋貸款不當得利的部分,她也表示,這些錢是為了支付當時的生活開銷,她並沒有侵占。

不僅如此,法官前妻還驚爆,前夫指控她持續佔用雙方原本共用的房子及汽車,那是因為雙方簽了離婚協議書後24天,也就是2015年7月30日凌晨,前夫竟侵入住處對她性侵害,當時她曾到醫院驗傷並取得診斷證明書,但最後顧及前夫擔任法官的顏面,才沒有聲張,而前夫最後也知道自己做錯,表示會把汽車及房屋的鑰匙都交給她,也因此原本協議雙方輪流使用的房子及汽車,最後改由她單獨使用。

承審履行離婚協議案的法官為了釐清到底有沒有性侵一事,曾傳喚法官夫婦都認識的莊姓友人出庭作證,莊女證稱,「我記得那天早上○○○(法官前妻)突然打電話給我,然後跟我說她被性侵了,後來電話就被他(男法官)接走了,我就問他說發生什麼事,他就叫我不要聽○○○亂講,後來他打電話給我說,車子要給她」,承審法官由此認定,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因為這名男法官侵入屋內違反前妻性意願強行傷害她,事後為了表示歉意及填補前妻的損害,才會表示不再進入房內,並將房子和車子的鑰匙交給她「單獨使用」,無需搬出,認為前妻說法「應非子虛」。

至於男法官堅稱前妻曾口頭承諾「離婚後不交男朋友」、「會繼續煮飯給被告吃」,承審法官也傳了2人離婚時的2名證人,證人證稱,當天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時,並沒有聽到2人有協議書以外的口頭約定。

另外,對於男法官指控前妻侵占的款項,承審法官依照男法官在離婚後傳給前妻的2則訊息「我依照協議付錢完全是為了照顧○○○(雙方孩子)和你的生活,並沒有看我臉色與否的問題,至少我是誠心地來付款,也是作為我感謝你這麼多年來的賢慧與持家的辛勞,以及生養教育○○○的奉獻,所以請不要再負面的多想」。

「當時的我,把你跟婚姻視為理所當然,沒有好好經營,以為把我那些微不足道的努力所得全部交給妳打理、甚麼都不過問,就是對你好。我錯了。我賺的那些,怎能比得上妳對這個家的無私盡心盡力」、「錢的事,我會跟大家講,在兒子面前、在妳爸媽我爸媽面前,我會說都是我花掉的,不管是我的薪水還是房屋貸款,我會跟大家說,都是我指示妳這樣買那樣買花掉的,不會跟妳或銀行要甚麼明細,不對帳,過去就過去,沒了就沒了,那沒甚麼,我會說都是我指示妳花掉的,是妳辛苦持家,是我亂花」。

承審法官認為,雙方在婚姻關係中,男法官對於妻子掌理家中財物、增貸、投資、以及日常生活花費,全是基於夫妻間的完全信任,全權交由妻子管理,雙方以這個模式行之多年,甚至在離婚後,仍強調不會計較,但男法官卻在離婚5年後,突一反之前態度,要求前妻應一一提出事證交待說明款項花費,「顯屬無理」。

承審法官最後認為法官前妻請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有理由,判決男法官應給付前妻2016年中到2020年底每月3萬元,共計168萬元,並負擔訴訟費用,全案可上訴。至於男法官性侵前妻一事,雖為公訴罪,但似乎這件性侵案也不了了之。(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萊島連假髮人[不過萊島係唔使戴假髮]都性侵前妻?
乜假髮人都有明星級? 唔通變埋KOL?
堂堂一個明星級假髮人只係畀3萬萊幣=7千幾蚊港紙一個月贍養費? cheap d掛?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19/V7IPKWYPLNA4JFA6MVZLFXZ2II/



棺都係淫! 不過性侵前妻真係好撚cheap


睇完篇文都睇唔到台灣兩個字,雖然這些新聞也只有台灣先會發生...


垃圾聞


[隱藏]
horrible 


引用:
原帖由 愛1c蛋 於 20-1-2022 09:54 AM 發表
1名明星級的男法官,多年前和妻子離婚並簽下協議書,允諾每月給她3萬元,沒想到愛妻離婚後琵琶別抱與他人交往甚至再婚,法官懷疑前妻早在離婚前就背叛他,因此拒絕履行離婚協議,前妻不滿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甚至還驚爆前夫在離婚後24天,竟闖入住處性侵她,她到醫院驗傷後,顧...

https://tw.appledaily.com/resizer/jb_04rJvz9WdsHXP_CVA-vF-UQk=/1920x1080/filters:quality(100)/d87urpdhi5rdo.cloudfront.net/01-19-2022/t_72fa6e717bcb4d86b359d5f36d820a2f_name_______.jpg ...
馬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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