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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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2-1-12 10:18
引用:原帖由 smallcannon2002 於 2022-1-12 06:32 AM 發表
【本報訊】2019年10月6日灣仔發生嚴重警民衝突,警方設防驅散示威者時拘捕多人。其中5人就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於區域法院受審。暫委法官高偉雄上月裁定5人暴動罪名不成立,但蒙面罪成。5人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一名認罪女被告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認罪的4名被告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10星期監禁。
呢的咁嘅X街, 應該判到佢盡啦, 比佢地甩條暴動罪, 判更生中心, 十個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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