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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年7月1日港島區有人示威抗議《港區國安法》,一名智障及自閉症男子當晚於銅鑼灣時代廣場外被拘捕,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昨於沙田法院被判監13個月。裁判官彭亮廷指,被告案發時在現場手持紅傘,鼓勵他人參與,並指即使本案不涉及暴力,但不代表社會安寧沒有遭到破壞。彭官又認為案情嚴重,判監是唯一合適刑罰。

自己白痴低能就係屋企, 唔好出嚟搞事,  呢的判到盡七年就差不多。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20111-0111_00176_206/非法集結罪成--外賣員囚13月



奸邪妖獸活於低下階層,日夜都受壓迫,滿以為加入暴徒一夥發動政變,事成就可飛黃騰達,成為人中龍鳳,無奈押錯注,現在境況比以前更淒慘。


抵L死.


又係冇事就膠學歴膠質素,出左事就智障低能弱智既屎曱甴


[隱藏]
天生低能加自閉已經夠可憐,現在再加上犯罪紀錄,以後就只能當下等人啦


判刑合理


又智障, 又自閉........典解隻隻曱甴都咁卵樣, 咁又係, 勇無果班都著晒草走佬, 淨番低班傻兵埋單


抵X死
幾時判撚廚哥



判太輕沒阻嚇力。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