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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i-ken 於 2022-1-4 05:47 PM 發表

陪審團都只係普通人,只要咁啱4個以上都係會同情受害人同相信佢哋嘅證供,咁佢哋裁定有罪,個法官都要判有罪。
呢個都係現行法律制度嘅一個bug,但因為一直冇其他更好嘅制度去取替,所以都冇辦法。
True
不過被告認罪, 如果佢死口唔認, 西方制度就係失敗

而且就算真係有性侵
亦不能否定3 姐妹合謀係爭家產階段去除去佢 (in case 有家族紛爭或其他理由)
作為復仇
1 個女仔唔出聲就話驚, 3 個都忍幾10 年就....
稔落都幾可怕

當然, 法庭只判當日是否有發生, 而不考慮後話



 
引用:
原帖由 hoikin_hk 於 2022-1-4 11:58 AM 發表
所以係香港, 女人要整死你, 用把口就得....
無証無據, 通常疑點歸被告, 除左非禮強姦..

當然我不排除個表叔真係禽獸.
電視劇先是
實情要問包侄女



40年先報無任何問題!因為「40年先報警?」呢句說話根本無任何意義!十年先至報,你會話「十年先至報?」
5年先至報,你會話:「5年先至報?」



如果話40年先至告等於唔入罪!咁啲小朋友真係大鑊!香港極多孌童青年、中年老年!


[隱藏]
 
數學題:3姊妹7~11歲,但就1969~1979記者真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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