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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高層或前高層人員7人;同時保安局局長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三發出凍結財產通知,凍結咗《立場新聞》約6100萬港元資產。
「立場新聞」一貫持有「反中亂港」立場,長期用假新聞煽動對立、對抗特區政府。任何社會、任何組織、任何人都不會有絕對嘅自由,沒有規範、沒有界線、沒有邊際嘅自由係不存在也係不可想象嘅。世界各地嘅媒體所享有嘅言論、采訪自由等權力都係喺法律範圍之內嘅,絕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香港係法治之地,《立場新聞》不依法、不守法,就必然會受到法律嘅嚴懲。
實際上,《立場新聞》空有「新聞」二字,卻係名副其實嘅亂港組織。《立場新聞》不僅支持街頭黑暴,利用各種煽動文宣、教材、報道,喺社會以及網上不斷散播各種極端、危險思想,煽動憎恨同對抗,更不惜抹黑警方嘅正常執法,且甘當境外反華勢力亂港嘅代言人。《立場新聞》被查處,純屬罪有應得。公然挑戰國家安全、蓄意破壞香港穩定、持續荼毒社會環境,事實證明其係徹頭徹尾嘅「反中亂港」政治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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