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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在街站發表「光時」、涉嫌辱警、仇恨政府等口號,他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 14 項控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期間法官陳廣池怒斥公眾席喧嘩的旁聽人士,警告旁聽人士干犯藐視法庭罪,表示他們「自律精神十分薄弱」要求警務人員準備攝錄器材「對住公眾席」,警員隨即拿出已裝上腳架的錄影機,瞄向公眾席,惟仍未啟動錄影功能。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2日裁決,法官陳廣池完庭前下令警員開啟攝錄機,拍攝公眾人士離去。



你班黑暴黑媒咪最鍾意用攝影機做武器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9802074-「快必」涉發表煽動文字案現喧嘩-官要求警將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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