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816
  • 回覆: 6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濫用司法覆核以致破產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本月初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於投票日在香園圍、羅湖和落馬洲支線出入境管制站設立投票站、以便身內地港人投票的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Russell Coleman)今天(13日)頒判詞指,本案沒有合理爭辯之處,駁回其申請。


法官指,政府可在其職權範圍內決定票站地點,而且在香港境內投票亦屬合法,故認為郭卓堅沒有任何事實或法律依據,說服法院干預政府的決定。而公眾及傳媒是否能監察點票過程,一向要視乎選舉主任是否行使有關酌情權,而不容公眾監察口岸票站是基於防疫考慮,不認為屬不合理或不合法。
法官認為郭卓堅的理據無一成立,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




呢隻港奸人渣腳臭堅最叻濫用司法程序, 浪費時間同公帑就是牠的強項, 法官應該判牠繳交整個法律程序的費用才是, 不要再讓牠濫用司法程序及公帑...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12/13/AP61b74506e4b07b4059d7e990.html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人造人21 於 2021-12-14 05:01 AM 發表
公道D
我覺得如果主要都唔係香港住既人
真係畀佢投票黎做乜 勞民傷財
一係亂鳩咁投 完全唔知市民實際需要
美國容許及鼓勵用郵遞投票,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都可以,香港正在追上國際標準,你又唔滿意?



浪費納稅人金錢


[隱藏]
黐9線!破咗產仲可以67?中央、特首都同意嘅,67D乜嘢?


郭卓堅巴閉
乜都吾岩佢心水



多年嚟在法援處撈咗唔少油水。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