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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後的立法會選舉本月 19 日舉行,選舉條例列明禁止呼籲不投票或投白票。繼上月拘捕三人後,廉政公署今(9 日)再拘捕三人涉「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消息指,被捕的兩男一女,涉嫌在互聯網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人投白票的文章,暫獲准保釋候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sGOJ6Ex34Y   
     由立法會選舉提名期 10 月 30 日至投票日 12 月 19 日被界定為「選舉期間」,市民不得以「公開活動」,即向公眾作任何形式通訊、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煽惑他人投白票。任何人犯法,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罰款 20 萬元。

[ 本帖最後由 青藤之涼 於 2021-12-11 05:29 PM 編輯 ]進入香討影片區



狂徒轉載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惡果自食大快人心。


選民明辨慎思踴躍投票,為愛國者治港玉尺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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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狂徒因涉嫌於互聯網轉載煽惑投白票嘅帖文,被廉政公署依法拘捕,真係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闖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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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鬼迷心竅喺個人社交專頁上展示帖文,煽惑投白票及不投票,破壞選舉,根據《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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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投票是打擊破壞力量的最直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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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投白票三嫌疑人被捕,法治在上宵小作祟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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