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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江樂士昨在「香港律師同行」所舉辦、名為《國家安全法:進度與未完事項》的法律論壇中批評反修例示威者的五大訴求當中,撤回「暴動」定性及撤銷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的兩項訴求實屬「天方夜譚」,如赦免他們則是對受害者的侮辱,亦是藐視刑事司法系統,任何理性自重的政府均不會同意。江樂士強調示威者並不凌駕於法律之上,而現時不少參與暴動的人士已被繩之於法,由法庭按每宗案件嚴重性,去決定他們應得的懲罰。

江樂士認為香港仍有六項未完事項應處理,包括:(一)保障司法人員免受恐嚇;(二)杜絕警務人員遭辱罵;(三)定義假新聞並立法規管加以杜絕;(四)保障內地人不受歧視(五)二十三條有望明年立法(六)重啟《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赦免示威者等同藐視司法

江樂士提到近日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低劣行為頻生,強調法治是香港的基石,任何威脅法治的人士都必須面對法律制裁,而根據現時法例,刑事恐嚇法官一旦罪成,最高刑罰只是兩年監禁及罰款二千元,另如一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則只是監禁五年,判刑阻嚇明顯不足。



撤回「暴動」定性及撤銷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的兩項訴求實屬「天方夜譚」,如赦免他們則是對受害者的侮辱,亦是藐視刑事司法系統,簡直是批評得一針見血.



原來刑恐法官都只判咁輕, 怪不得有人不斷在台灣寄那些信來恐香港官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86465/即時-港聞-江樂士抨反修例訴求-撤暴動定性天方夜譚

[ 本帖最後由 cwilson1 於 2021-12-11 07:00 AM 編輯 ]



江樂士應重出江湖,去做律政司,應該好過而家呢件


修例事件係CIA同黑金政團藉題發揮暴亂的港獨事件,
無理要求就係明知港府不會答應,
用嚟刺激無腦黃人上街的毒計!
而港獨基本上都係天荒夜談!不過好多無腦傻仔傻女盲目參與做炮灰!
向世界證明人蠢無藥醫!!
當然裏面有好多係收咗巨額黑錢作案嘅暴徒!!



諗起黃人所謂5大追塑球,缺一不可




而家缺喎,仲唔飼盡?



[隱藏]
有時都唔明以經有人出嚟作証收錢做嘢點解香港政府唔用呢啲証人出嚟反擊深圳蔥同英,美兩國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1-12-11 03:05 PM 發表
諗起黃人所謂5大追塑球,缺一不可




而家缺喎,仲唔飼盡?
鳩叫果 d 黃人,而家去左邊??



兩年前,班黑暴殘害極多香港巿民,姦淫大量少女,更推佢地做慰安婦


如果法律咁都放過佢地,先係破壞法治

[ 本帖最後由 cwilson1 於 2021-12-11 03:10 PM 編輯 ]



呢d先係真正爲香港好嘅司法人員


引用:
原帖由 全馬 於 2021-12-11 03:10 PM 發表
呢d先係真正爲香港好嘅司法人員
係囉,而家的鄭司長係度攪乜鬼?
呢輪又多了黃假髮肆虐!



[隱藏]
不如等香港獨立之後,先有樽盬咁出返嚟啦!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1-12-11 03:07 PM 發表

鳩叫果 d 黃人,而家去左邊??
前排好似又想出來鳩叫,但小貓三兩了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1-12-11 03:28 PM 發表

前排好似又想出來鳩叫,但小貓三兩了
驚左國安法??又話無畏無懼??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1-12-11 03:30 PM 發表

驚左國安法??又話無畏無懼??
避咗去英國,原來只為做貨車司機一,外賣仔嗰d囉,
黃人要做呢d.工,早响啦!

呢d工原來叫民主自由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1-12-11 01:39 PM 發表
江樂士應重出江湖,去做律政司,應該好過而家呢件
連法劣界西人刀睇吾過眼
黃官人治(yc卻話大陸人冶冇法治)



[隱藏]
五大訴求有撤暴動定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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