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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一宗法庭新聞,一名律政署外聘大狀在裁判法院對一黑暴案件進行檢控期間,因忘記關掉手機鈴聲,審案期間電話突然響起,讓大家嘩然的是,這位代表政府的大狀,手機鈴聲竟然是黑暴名曲《願榮光歸香港》。

或者,一般市民未必熟悉司法界複雜的法律關係,故先簡單解說一下。

律政司在訴訟中是代表政府一方,刑事檢控工作是由檢控官負責。從前許多檢控官都是由有法律背景的警務人員擔任,後來殖民地政府為了討好大律師公會,遺留下來一些不良做法,就是將很多檢控案件外判給私人律師去檢控,確保大律師公會成員有生意有飯食。而這次出問題的,就是這樣的外聘大狀。

想一想,甚麼人會把手機用《榮光》來作鈴聲?黃絲?不一定,因為沒有足夠的政治狂熱,不會顛成這樣,所以,那不是簡單黃絲,而是極度深黃,甚至是黑暴、或者支持黑暴者。

一個這樣的大狀,卻站在代表執法者一方去檢控黑暴,結果如何?可以預計。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先生曾經這樣說:「政府用大量納稅人的錢外聘大狀,每年外判檢控的費用是上億元,律政司與其花錢請外判私人律師,不如把錢留來聘請更多檢控官,增加人手。」

截至今年三月底,律政司的外判法律總開支是二億七千七百萬元,與其送錢給人家的黃絲大狀,為甚麼不好好栽培自己的律政人才?

這《榮光》鈴聲是香港司法界一記暮鼓晨鐘,當法庭充斥著有狂熱政治立場的大律師,司法界又怎能做到公正不倚?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211209/960987/專欄-人生馬拉松-手機裏的榮光

可憐的深黃律政署大狀, 為政府工作時, 心底裡恨政府入骨........
人格分裂的精神病, 極可能跟隨他一世。



幾時輪到律政署大律師宣誓?


死心不息


吓,真㗎?咁都得?


[隱藏]
我有一個看法,就是香港法律界就是那一群人。就算某人給政府委任為律政司,任期一過還是回到那個圈子,所以某人看到了文中所述問題,他會在幾年任期大改革,損害了整個價層利益嗎?還是因襲制度呢?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1-12-9 10:06 發表
幾時輪到律政署大律師宣誓?
宣誓都無用,斬不斷街外律師與律政司律師與法官三者關係

要做就要用檢察院取代律政司,要加入律政司必須退出大律師公會退牌,徹底斬斷雙方律師之間關係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1-12-9 14:25 發表
我有一個看法,就是香港法律界就是那一群人。就算某人給政府委任為律政司,任期一過還是回到那個圈子,所以某人看到了文中所述問題,他會在幾年任期大改革,損害了整個價層利益嗎?還是因襲制度呢?
要搞就要搞到大陸法國家咁,公檢法全分途,但係香港又點做得到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12-9 04:55 PM 發表

宣誓都無用,斬不斷街外律師與律政司律師與法官三者關係

要做就要用檢察院取代律政司,要加入律政司必須退出大律師公會退牌,徹底斬斷雙方律師之間關係
司法界絕對要來一個大整頓, 起碼律政司, 大法官和大狀都要把那個他媽的假髮掉入垃圾桶。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1-12-10 09:50 發表

司法界絕對要來一個大整頓, 起碼律政司, 大法官和大狀都要把那個他媽的假髮掉入垃圾桶。
但係要徹底整頓司法,只有使用武力一個方法

不用武力,根本不會成功,問題係邊個敢對司法動武,連李家超鄧炳強都不敢,所以根本無可能整頓司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12-10 05:10 PM 發表

但係要徹底整頓司法,只有使用武力一個方法

不用武力,根本不會成功,問題係邊個敢對司法動武,連李家超鄧炳強都不敢,所以根本無可能整頓司法
又唔可以一刀切的, 回歸都要廿多年過渡期啦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1-12-10 17:14 發表

又唔可以一刀切的, 回歸都要廿多年過渡期啦
但係要徹底連根拔就只有使用武力

中央當非當年一刀切,向國民黨發動解放戰爭,都未必有新中國

有時有需要一刀切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12-10 05:17 PM 發表

但係要徹底連根拔就只有使用武力

中央當非當年一刀切,向國民黨發動解放戰爭,都未必有新中國

有時有需要一刀切
坐定定食花生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1-12-10 17:17 發表

坐定定食花生
不過唯一一個可以透過武力消滅司法界的機會响2016年錯過

以後好難透過武力去消滅司法界



目瞪口呆!代表港府的香港律政司外聘大狀上庭檢控黑暴,暴露手機鈴聲居然是「港獨神曲」!
這些「外包」檢控官到底能不能做到公正呢?
沒有足夠的政治狂熱、不是極度深黃、不是支持黑暴的人,不可能瘋成這樣用港獨歌曲做鈴聲吧?!
由這種政治傾向的人來代表律政司檢控黑暴案件,誰能相信他不會暗中放水?涉案暴徒能得到正義的審判嗎?
多少之前的暴徒被無罪釋放,甚至輕罪化了!
讓人很懷疑到底之前的檢控工作是否被"有心人"故意偏袒,包庇黑暴!


律政司除停止這名大狀的檢控工作以外,還應重新檢視其從律政司接辦過所有涉及相關案件的檔案,當中是否促使被告有機會脫罪或輕判。

律政司、法律援助處等類機構,吃政府的糧卻反政府,這些情況只有在奇葩的香港特區才會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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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12-9 04:56 PM 發表

要搞就要搞到大陸法國家咁,公檢法全分途,但係香港又點做得到
早兩年都冇人話國安法可以做到,所以做唔做到只係取決於肯唔肯去做。香港整個司法系統及所有律政人員都係前朝遺留落嚟,千瘡百孔已經係人所共知嘅事,只係香港官員每一個都逃避處理,【為官避事平生恥】,司法人員仲唔大整頓的話,有幾多條國安法都係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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